中新网无锡12月11日电 (记者 孙权)12月11日,无锡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该市新出台的《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各界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无锡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条例,《条例》意在为无锡市民的日常行为确立一系列文明规范。
《条例》同时明确,要重点治理行人乱穿马路、遛狗不牵绳、占道乱停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违法搭建、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当前市民文明素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相匹配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确实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现象、不文明行为。特别是在交通出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领域,不文明行为较为突出,已成为影响市民文明素质整体水平的短板。”谈及出台《条例》的背景,无锡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钱群如是表示。
钱群称,通过立法,可以进一步规范人们的基本文明行为,明确哪些不文明行为必须受到惩戒处罚。同时,此举也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切实保障。
2015年2月,无锡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并在随后两年的江苏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保持第一。2017年,无锡大市(含江阴、宜兴)一举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群。
在钱群看来,要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就要通过立法工作,系统总结和提升无锡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积累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方法载体等成功经验,并对一些顽症固疾、问题短板予以重点整治和逐项提升。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把各级各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管理和执法等方面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厘清,做到有据可循、有法可依,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
无锡市人大教科文卫主任施展告诉记者,此番该市出台《条例》,还注重拓宽立法视野,深入研究借鉴全国各地相关城市的立法经验。
比如,在制度设计上,参照深圳、武汉、宁波等城市设置了社会服务可以抵折罚款的制度;参照杭州、宁波、青岛等城市设立了文明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平台的制度。在立法语言上,参照厦门的做法,力求精准明确、直白易懂,多用细化、量化的表达,增强法规的刚性和和可操作性。
同时,为了让立法更得民心,《条例》起草小组此前还专门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投票评议活动,受众覆盖超过100万人次,并委托崇宁律师事务所和志愿者在机关、学校、公园等地发放问卷调查6000多份,公开向市民征集“十大不文明行为”,网上网下5多万人次直接参与,最终确定了市民反映突出、创建达标困难的十多条不文明行为。
据悉,《条例》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分为6章共52条内容。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第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是倡导、鼓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文明行为,比如表扬奖励、录用优先、困难帮扶、捐献鼓励、提供爱心便利服务等,机构团体要率先倡导、率先示范。
编辑:范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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