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就国家公园的定位、设立标准以及下一步的计划等问题采访了国家林草局公园办。
问:国家公园应当如何定义?它的设立包含哪些标准?
答: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包括国家代表性(生态系统代表性、生物物种代表性、自然景观独特性)、生态重要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生态系统原真性、面积规模适宜性)、管理可行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管理基础、国民素质教育机会)三大条件九项认定指标。
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哪里?
答:我国目前已建立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超过11000处,约占国土面积的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自然保护地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旧的管理体制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迫切需要改革和突破。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根本目的,一是在管理体制上打破按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九龙治水”局面,实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二是逐步改革按照资源类型分类设置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做法,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的严格保护、整体保护、系统保护,使交叉重叠的碎片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把最应该保护的地方保护起来,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遗产。
问:如何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答:生态保护和原住居民生存发展之间的矛盾统一是要认真研究和处理的重大课题。我国国家公园以社区协调发展制度为依托,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家公园划定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时要考虑当地百姓的生存权利和长远发展利益。大自然自身的生长演替是在风、火、病、虫害等因素的不断干扰下进行的,我们要相信大自然恢复其自有生态弹性,要承认人类也是这个自然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才能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活。
问:下一步有何计划?
答:持续推动顶层设计。加快国家公园立法进程,成立国家公园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现已形成《国家公园法》(草案建议稿);明确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程序要求,现已编制完成《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正按相关要求开展报批程序。
加强体制试点指导。加快推进东北虎豹、祁连山、大熊猫等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积极争取政策及资金方面的支持。
到2020年,我们将全面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根据试点评估结果正式设立第一批国家公园。到2025年,根据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对国家公园候选区域进行评估,本着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区域优先设立国家公园,基本形成国家公园总体布局,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作者:赵征南
编辑: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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