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文物局今天消息,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目标和任务着力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适时修订《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该《方案》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陕西是中华民族及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点密度大、数量多、等级高,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等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设和守护好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对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指出,要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入挖掘历史文物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彰显陕西在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影响力中的重要作用。《方案》明确,到2025年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展示水平大幅提高,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广泛,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社会参与机制初步建立,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16项共38条,并对承担重点任务的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具体的16项任务分别是:保护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提升大遗址保护利用水平,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激活博物馆创新活力,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扩大对外文物交流合作深度和广度,加强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
来源:陕西省文物局
编辑:韩宏 赵征南
责任编辑: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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