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垃圾分类单位在整改单上签字
【导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进入第五天,上海开出首批整改通知书。垃圾看似“事小”,却牵动着民生质量。上海行动在全国有何影响?未来目标如何?近日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文汇讲堂第131期嘉宾)等共话垃圾分类,解释当下展望2035。
从填埋到焚烧:上海立法用国际最高标准为全国做榜样
问:于2019年1月通过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些日子,垃圾分类成了上海乃至全国的热门话题。此举将产生哪些示范意义?
诸大建:上海在垃圾分类上先行一步,对全国的示范意义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传达出一个明确信号:中国城市的垃圾分类已经从劝导志愿阶段进入强制推进阶段,已经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答题”,而是一道“必答题”。二是上海的垃圾分类地方立法,意在借鉴国际最好做法和最高标准,探索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解决方案,焦点问题包括:如何从填埋为主转向焚烧为主,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如何有效地分类和处理占中国城市垃圾大头的厨余垃圾;如何将可回收利用的资源垃圾纳入统一的城市垃圾管理系统;如何因地制宜,让定点定时投放垃圾成为百姓可以接受并适应的方式,等等。
罗克全(吉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垃圾分类的实效考验着政府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能力。连日来,上海通过编沪语歌、开发手机游戏等多种方式,为居民提供生动的指导,受到广泛欢迎。做好垃圾分类,下足绣花功夫,多些贴心服务,新的风尚才会慢慢形成。
此次上海引入法规手段先行先试,可以为全国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蹚出新路子,积累新经验。只有通过法律法规对个人形成有效约束,才能真正将居民的源头分类投放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
林震(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生态文明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上海的立法之所以引起热议,一是由于其与众不同的分类方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的“四分法”,没有了含义模糊的“其他垃圾”,划分更加细致、科学;二是对源头减量和全程分类管理作出强制规定;三是提出了要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四是对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合作共治作了详细规定;五是规定了严格的惩戒措施,包括将生活垃圾管理综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以及将单位和个人违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六是配套措施完善,制定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19版)》等政策,确保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公开透明。
上海的探索既为其他地方推进垃圾分类管理提供了重要示范,也将为全国性环境立法工作提供依据。
上海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四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70年曲折历程:进入生态文明攻坚期,目标循环经济
问:新中国对垃圾分类的倡导走过了怎样的历程?在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关键节点的当下,做好垃圾分类有什么必要性?
林震:新中国成立70年来,垃圾分类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混合收集填埋垃圾产生不少问题。国家开始提倡废弃物综合利用,但由于城镇化率还较低,没有在全国形成统一的制度。改革开放后,可持续发展理念对我国政策产生影响。1993年,北京率先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要求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次指出城市生活垃圾应逐步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大多是倡导性的,缺乏配套措施和强制约束。
我国在国家层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始于本世纪初,2000年6月,原建设部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7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原建设部出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提出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要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进入新阶段,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范畴。2014年,原住建部等五部委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2015年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北京市东城区等26个城市(区)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强调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包括所有省会城市在内的全国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今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罗克全:当前,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对垃圾分类作出统筹部署,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成为新风尚;有助于资源回收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诸大建: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是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当下的垃圾分类行动告诉我们:中国城市需要发动一场系统性的垃圾革命,这场革命应包括两个阶段。第一步是当前3到5年时间,通过强制性的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垃圾处理从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辅以资源化利用的重大转型,奠定中国城市垃圾管理的基本格局,重点是处理好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第二步是再用10到15年时间强化循环经济、建设低废城市,重点是减少生活垃圾的增长和末端处理的分量,具体包括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减少物质消耗和垃圾产生,通过垃圾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循环率,最终大幅减少垃圾焚烧和填埋比重。目前中国主要城市,特别是北上广深等沿海发达城市,人均GDP已接近2万美元,未来要在垃圾分类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力争把人均垃圾日产量控制在1.0~1.5千克之内,然后走向稳定甚至减少。
3月5日,第131期文汇讲堂线上讲座,诸大建用手机语音做演讲,探讨《垃圾革命:东京经验与上海战略》
多国经验均可借鉴,2020为时间节点,有4*4路线图
问:现阶段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诸大建:以2020年为节点目标的中国主要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有一个4×4的路线图,与以往的探索相比,这个路线图具有集成性、基础性和长远性意义。第一个4,是指确立了垃圾处理采取四分类的方式,即分出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种类型;第二个4是指每种类型都要一分到底,贯穿于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这样可以消除多年来“分了又混”的乱象,使垃圾分类真正走向成功。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湿垃圾或厨余垃圾占了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50%~60%,把厨余垃圾单独分类有中国特色,但也是对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大挑战。
林震:我国垃圾分类从试点到现在近20年,探索出了不少经验。一是要求公共部门做出表率。二是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以北京市为例,实施楼门长、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分拣员和监督员的“一长四员”制度,夯实基层垃圾分类的管理力量,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指导。三是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地域模式,如“浙江模式”等。
罗克全:垃圾前端分类标准的设置应与后端处理能力相匹配,形成相互支撑的正向互动效应。
当前,垃圾分类效果评价尚处于探索阶段,指标相对单一,计算方法、计算口径尚未统一。建议建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目标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更好实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评价和评估;同时,建立稳定可靠的数据采集机制,让数据公开透明,增强公众对自己付出结果的感知度。
在此方面,可适度参照国际经验。德国早在1904年就开始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20世纪90年代中期,德国实施了《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除了已经实现的金属、纺织物以及纸制品回收外,其他可循环使用的材料也必须在分类收集后重新进入经济循环。
每到回收日,黄色垃圾袋(可回收包装物)已成为德国街头一景(左),玻璃瓶集中投放点(右)
闭合式循环管理系统是德国垃圾处理系统的一大特色。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生产商、经销商必须对产品流通产生的垃圾严格分类,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循环和再利用,对无法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德国已经建立起了完整的垃圾处理产业体系,从业人员近30万,涵盖工程师、工人、公务员等不同职业。德国的大学设立了垃圾处理方面的专业或课程,同时提供针对垃圾处理专业人员的培训项目。这些做法为德国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知识储备和人才保障。
国外的垃圾分类模式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以厨余垃圾处理为例,在国外,家庭和餐饮业的食物残余封装、严格禁止食物残余裸露丢弃已融入法律体系并渐成公众习惯。反观我国,厨余垃圾比重大、油盐比例偏高,这就要求我们因地制宜,采取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处理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广大公众,也涉及城管、环保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只有所有环节统一管理、有效联动,才能形成闭合的垃圾分类处理链条,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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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圣艳
责任编辑:李念
来源:诸大建学术笔记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