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易
2015年春节长假期间,上海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77件,同比基本持平。按投诉类别分,服务类投诉332件,占比近七成,旅游、网络购物、餐饮、互联网服务和电信服务,分别位居服务类投诉的前五位;商品类投诉145件,食品、家用电器、通讯产品、计算机和服装鞋帽,分别位居商品类投诉的前五位。
年货、年夜饭成春节投诉热点
春节长假期间,全市各级消保委受理食品与餐饮投诉67件,同比基本持平。其中,食品投诉35件,乳制品、肉及制品、水果是消费者反映较多的三类商品。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是食物发霉变质、含异物、过保质期;另外,还有年货提货券无法正常兑换、货不对板等问题。
餐饮投诉32件,涉及年夜饭的7件。主要问题仍然是饭菜变质、不熟;短斤缺两;用餐后出现不良反应;加收节日服务费和汤底、餐具强制消费等。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餐饮企业将销售渠道向网络、移动手机客户端扩展和延伸,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提供外送服务,擅自取消订单、信息告知不详等问题也有所显现。
在线旅游网站成投诉重灾区
春节长假期间,消保委受理旅游投诉123件,同比上升2.2倍,其中宾馆住宿、航空票务增长明显,分别为64件和32件。
随着旅游和电子商务两者的结合,旅游网站层出不穷,产品规模不断扩张,涵盖机票、宾馆、景点门票、度假产品等多元化产品的预定。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宾馆住宿和景点门票预订方面,比如预订后未及时通知确认或被擅自取消、产品报价不实、服务和产品与描述不符等;机票预订方面,因取消预订引发的退改签阻碍;度假产品方面,比如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投诉处理不及时等。
网购退换货比例明显攀升
网络购物、电视直销等新型消费已渗透到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主要的消费方式。春节长假期间,全市各级消保委受理网购、电视直销投诉96件,同比基本持平。
除商品质量之外,投诉焦点包括:合同违约,比如团购券无法使用、随意变更使用规则等;售后服务,其中退换货纠纷、退货处理周期长等问题比较严重,约占2/5,反映较多的是手续复杂,特别是电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自行送检并提供质检报告,否则不予退货;不容忽视的是,少数商家对“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执行不到位,承诺退货又不愿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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