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全天禁止“黄标车”在郊环以内区域行驶。
自2015年4月1日起,高污染“黄标车”在上海的限行范围将由原先的外环以内区域扩大到郊环以内区域。同时,国一标准汽油车也将全天禁止在外环以内道路上行驶。
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限行黄标车、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限行国I标准汽油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上述要求。《通告》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
《通告》明确,自2015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黄标车)在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的道路上(含G1501上海绕城高速以及G1501上海绕城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G1501上海绕城高速包括G1501上海绕城高速与同济路高架共线段和G1501上海绕城高速与S20外环高速共线段。
同时,自2015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I(国一)标准汽油车在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S20外环高速包括S20外环高速与G1501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
《通告》还明确,违反通行规定的,由上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按照《关于发放全国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进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废止。
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的俗称是“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在使用中普遍存在尾气超标和 “冒黑烟”现象,是造成PM2.5超标等问题的“环境杀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上海S20外环高速以内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含S20外环高速,及S20外环高速与G1501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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