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远奎老人讲述十余年来索赔之路。 本报记者 赵征南摄
本报记者 赵征南
2月25日,东京地方法院宣布“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一审结果:驳回188名“重庆大轰炸”幸存者及遇难者遗属提出的每人1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要求。目前,原告团的上诉工作已经启动,预计上诉审首次开庭将于年底进行。
1938年至1944年,日军对重庆及周边实施了6年半的无差别轰炸,史称“重庆大轰炸”。据不完全统计,“重庆大轰炸”造成32829人直接伤亡、6651人间接伤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225亿元。
2004年,“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及遗属组成民间对日索赔团,将日本政府列为被告。十余年的时间里,索赔团代表先后31次赴日出庭,提出4次诉讼。
得知这次判决结果后,记者即刻赶赴重庆,采访了多位大轰炸受害者和研究专家。对于败诉,索赔团团长、82岁的粟远奎气愤不已,他坦言判决不公,今后将继续上诉,直到日本政府道歉并赔偿。“我老了,也许没多久就不在了。我只希望抓紧最后的时间,为受害者、为国家赢回尊严。”他说,“生命不息,索赔不止。”
西南大学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潘洵教授呼吁,人们应该牢记历史,社会需给幸存老人更多的帮助。
承认事实却拒绝赔偿
十多年来,重庆有一位身躯瘦小却有着巨大能量的老人,一直在为“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民间的对日诉讼索赔四处奔走,他就是粟远奎。
头戴黑皮帽,身穿黑皮衣,白衬衣搭配一条花纹领带……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米六左右的粟远奎穿着打扮和前几天在日本法庭上一模一样,心情也依旧郁闷。“48秒,声音细如蚊蝇,没有翻译,3米之外的我还没搞明白他说了啥子,法官就草草退场,态度极其傲慢。判决不公,我不服。”他说。
索赔团中方首席律师林刚透露,判决书共111页,其中前3页描述案件基本信息;第4页至第89页为事实认定;第90页至第110页是法院针对争议焦点的评述意见;最后一页是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从下午3点开始,从开庭到结束不到15分钟,宣判环节不过3分钟,对结果的宣判只用了48秒,宣读了最后一页,过程很匆忙、很草率。”
日本援助律师一濑敬一郎认为,在此案中,原被告双方主要有三大争议焦点:能否认定“重庆大轰炸”事实和原告的受害事实;日军无差别轰炸行为是否违反了当时的国际法;原告作为“重庆大轰炸”受害人本人或受害人遗属,有无权利在日本法院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
“日本法院首次承认‘重庆大轰炸’受害事实,这是判决中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林刚说。
“事实被承认还败诉,这算哪门子事嘛?”粟远奎怎么也想不通。
林刚告诉记者,原告方提出了五点诉求:第一,日本的无差别轰炸违反了国际法;第二,曾经的受害者落到如今的惨境,在于日本政府行政不作为;第三,解决战争遗留问题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属日方立法不作为;第四,援引日本民法中关于损害赔偿的精神,日本政府应该为无辜平民伤害负责,并承担救济结果;第五,援引国民政府时期民法,要求赔偿。日本法院基于被告方日本政府的抗辩理由驳回了以上诉求。
对于第一点,日本法院认为,当时的国际法,即《海牙公约》,仅适用于国与国之间,个人主张赔偿权,无权援引该公约。对此,原告团法律顾问、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国平认为,东京审判明确日本的战争行为是非法的,这是世人皆知的定论,日本法院如今的狡辩其实是想推翻东京审判,这是十分危险的信号。
对于第二点和第三点,法院均以“国家无答责”驳回。所谓“国家无答责”,是指即使公权在行使职权时发生了违法的侵权损害,受害人最多也只能追究其个人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国家的责任。潘国平表示,这是日本法院的惯用招式,将此作为挡箭牌,推诿政府战争罪责。“该理由与联合国人权公约的精神不符。联合国人权公约明文规定当人权受到侵犯时,即使侵犯主体为国家公权力也不得予以豁免。”他说,“1950年编纂的《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明文规定,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
第四点诉求和第五点诉求与损害赔偿有关,均被日本法院驳回。“日本法院认为,日本民法规定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而中方的国民政府民法属于外国法律,不能在日本适用。”林刚认为,正因为在日本既没有先例,也没有相关法律,才造成法律适用的尴尬,可法院又用“国家无答责”为日本政府的行政和立法不作为辩护,这就逼着诉讼走进死胡同。
在法院评述部分的最后,法院还单独列出了日本政府的补充抗辩理由——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已将中国国民请求权放弃。潘国平认为,中国政府只是放弃政府索赔,而不是民间索赔,我国外交部也多次明确提醒日本法院不要对《声明》作出非法的单方面解释。
无差别轰炸下的英雄之城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国家的首都中,重庆是遭受无差别战略轰炸最早、时间最长、损失最惨重的一个。
潘询告诉记者,二战时,不分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的无差别轰炸首次大规模运用到战场中。日本是最早对别国实施大规模无差别轰炸的侵略国,从局部侵华时期的锦州轰炸、上海轰炸,到全面侵华时期对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广大城乡的轰炸,日军轰炸地域遍布除新疆、西藏以外的广大地区。
如今,在重庆市中心较场口得意商厦繁华的一角,有一座“六·五”隧道惨案小型遗址,它像一座方形石墓,四周雕刻着遇难者的浮雕,或闭眼忍耐,或双手捂耳,或振臂呼救。每一天,它都在向来来往往穿梭的行人讲述70多年前的那段悲惨史实。而粟远奎,则是这场惨案的幸存者。当时,他失去了两个姐姐,被捡尸体的人从死人堆里扒了出来。
粟远奎出生在鼎新街一号的一个中产之家,距较场口防空洞只有60米。1940年的一天,日军的轰炸让他家的房屋和店铺毁于一旦,一家人只能用木板和门板搭了简易棚屋暂避。
1941年6月5日傍晚,空袭警报响起,粟远奎一家跑进防空洞。人越来越多,呼喊声已相互混杂难以听清。由于换气装置损坏,油灯的光芒渐渐微弱,空气也越来越稀薄。日军飞机的地毯式轰炸还在继续,有人想进来,有人想出去,这两股情绪焦躁的人潮引发狭小空间内的混乱。此时,粟远奎和家人走散,他被卡在一个大人的双腿之间,动弹不得,由于极度缺氧,8岁的粟远奎陷入昏迷。
“后来,听大人说是我身边的小水沟能给我提供些微空气,是它救了我。”粟远奎告诉记者,他是幸运的,第二天,抬尸体的人发现了他。那次,在日军5个小时的持续轰炸下,防空洞内有2000多人因窒息或踩踏身亡。他的父亲受了伤,两个亲姐姐则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次轰炸也让上一任索赔团团长蒋万锡失去了大哥、大嫂,但他和其他人家一样,来不及为伤者悲痛,便立刻投入到伤员救治和房屋修缮中。“要活下去,绝对不能屈服”,这是当时的这座英雄城市中每一个市民内心的写照。
“无论是政府、还是平民,面对侵略者的狂轰滥炸,都同仇敌忾,决不投降。”潘洵说,“从政府层面来看,迁都后迅速加强防空建设,成立防空司令部,安排空军驻防,并在城市周边部署高射炮,但由于中日空军实力悬殊,当时仍无法实现有效对空防御,主要还是采取消极躲避的防空策略。”
国民政府刚搬迁时,重庆人口集中在渝中半岛,且房子以竹木结构为主。因此,大轰炸前期,只要日军投下燃烧弹,就会造成大量的伤亡。后来,政府决定进行人口疏散。鉴于重庆每年10月到次年2月雾季时日军无法轰炸,政府在非雾季将渝中半岛的人口疏散到南岸、沙坪坝、北碚等地区。同时,利用重庆山区地形的特点,大力开挖防空洞,到抗战后期,防空洞数量已基本可以满足全市民众的需求。
对于民众而言,他们会按照政府的要求,在家中储水、储沙。为了躲避轰炸,他们还养成了“朝出暮归跑警报”的生活方式。“很多商店,只要没被炸毁,被炸的第二天就会摆出正常营业的牌子;电力损坏时有发生,一些民众就在门口点亮烧煤油的‘太平灯’,方便路人和救援队通行。”潘洵说,“除此之外,重庆百姓还自发参与救援行动,并积极参军,到前线抗击日寇。”
建立警示碑永志不忘
应当铭记的,又岂止是 “六·五惨案”。
“‘重庆大轰炸’制造了大量的悲剧,其中以1939年的‘五·三’、‘五·四’轰炸尤甚。两天里,重庆死于轰炸者近万人,数以万计的房屋被焚被毁……当时,由于大量国际人士的见证和报道,‘重庆大轰炸’的知晓度甚至超过了‘南京大屠杀’。”潘洵说,“但是,由于历史教育的缺失,如今重庆孩子知道‘重庆大轰炸’的并不多。在日本,他们知道有‘东京轰炸’、有‘广岛长崎轰炸’,却极少有人知道‘重庆大轰炸’。而在国内,现在中国人也快不记得了。”
在他看来,目前重庆具备建成警示性文化遗产基本条件的,只有江北区“黑石子大轰炸”遇难同胞墓地。当时,黑石子是埋藏大轰炸遇难者最多的一处地方,日机轰炸后,防空司令部就会派出工兵营整理尸体,用卡车将尸体运到朝天门河边,再改用木船装到江北黑石子去掩埋。
早在2009年重庆“两会”上,时任市政协文史委副主任的林必忠就提交了一份设立“‘重庆大轰炸’殉难者纪念性标志”的提案,呼吁在黑石子设立相关的纪念碑或广场,以供后人凭吊。当年重庆文化广电局复函声明“正选择合适的地点”。而去年,蒋万锡致信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广电局,追问纪念性标志设立进展,对方给出的答复是“目前正在论证”。
“5年了,一直都说还在‘调查研究论证’,怎么一点实际行动也没有呢?”蒋万锡担心,黑石子墓地长期未能得到实质性的保护利用,破坏严重,没有任何标志将会逐渐被人遗忘;而随着两江新区的开发以及寸滩保税港等新的商业项目上马,该处遗址面临着被毁掉的危险,保护利用已刻不容缓。
“几乎每次开团拜会都发现又少了几位老人,历史的证据正在消失。2004年在我们这登记的幸存者还有300多名,现在,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了。”蒋万锡说,“2006年第一次诉讼后,我从东京回来,其他幸存者来问我情况。我心里明白肯定赢不了,但害怕其他老人受不了现实的打击,就不敢告诉他们真相,只能说还在做。”
或许,在这些幸存老人的有生之年,索赔团胜利的时刻,他们真的看不到了。
潘国平向记者指出了日本法院在涉日诉讼中的花招——拖。“日本法院的态度看似很和善,来者不拒,但我们要翻译、公证、论证,有很多司法成本产生,还有差旅费等等,这是很大的开支。在时间和金钱的双重考验下,家境困难的幸存老人很难撑下去。”
目前,索赔团在重庆得意商厦26楼有一个办公室,系一位企业家十多年来无偿提供。“社会的捐赠额很少,老人们就靠一张‘老脸’到有钱老板那里‘化缘’,可凑起来也不过杯水车薪。每次去日本基本上是自费。很多老人身有残疾,生活都有困难,更没能力去日本参与诉讼。”粟远奎说。
“社会应该给他们更大的支持,他们不仅是为个人,也是为国家的尊严诉讼。”潘洵说,“诉讼结果由日本法院认定,我们改变不了。但不论结果如何,我们至少可以努力,通过诉讼,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重庆大轰炸’的历史,揭露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犯下的惨无人道暴行。”
“重庆大轰炸”赴日诉讼大事记
2004年,“重庆大轰炸”民间诉讼索赔团成立。
2006年3月30日,来自重庆市、乐山市、自贡市的“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该跨国诉讼的第一批原告。
2008年7月4日,成都22名“重庆大轰炸”受害者作为原告参与“重庆大轰炸”受害者诉日本政府案,追加提起诉讼。
2008年12月3日,来自乐山的45名大轰炸受害人作为原告第三次提起诉讼。
2009年10月5日,来自重庆、成都、乐山三地的18名大轰炸受害者走上东京地方法院的法庭,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这是“重庆大轰炸”对日民间索赔案的第四次起诉。
2015年2月25日,东京地方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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