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看守所
不久前,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接到报料称:2013年6月份,上海宝山区看守所内,出现了一条写满文字的男士绿色内裤,其内容与“公关”“减刑”有关。
报料者还称,这条内裤是有人从外界递给一名在押嫌犯的,接收人名叫丁强(化名)。2011年6月30日,丁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简称宝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在这条内裤出现后的2013年12月19日,宝山区法院就丁强案再次作出判决,刑期变成了6年。
同时,记者还发现,国内不少网络论坛上,也充斥着大量“宝山区看守所内裤事件背后有司法腐败现象”的举报帖。
这条内裤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内裤里的“暗语”
记者在要求匿名的人士提供的内裤图片中看到,第一个裤脚位置写着:“我两兄弟梦想的目标,‘昆泰’计划1000立方米2台,全部安排好了,等着你,还有共同商量好的事情,都会兑现。”
而“‘昆泰’计划1000立方米2台”被指是暗语。第二个裤脚写着:“兄弟,一切按我们商量的办,现在路子全面铺开,我回来给钢打了好几次电话,到6月10日(2013年,记者注)钢把材料发给我,我收到材料开始操作。”
另外,该条内裤的白色裤带上显示:“托杨6月24日(2013年,记者注)的信,我收到,你放心我已经安排好,钢、夫不配合也没关系,他们不给我打电话,我会主动给他们打,我承诺你的事情一定照办。”
“我的目标是兄弟早日出来,现在该打理的都打理好了,等你出来再答谢人家,兑现你的承诺,你快见到太阳了,盼早日相见。”裤带上的内容还称。
2015年3月19日,记者就此事向宝山区看守所提出采访要求时,对方称:“不会对媒体回应,只对自己的上级单位回应。”
另外,记者从上海官方获悉,被羁押于宝山区看守所的丁强,原系江苏泰州振昌钢铁有限公司(简称泰州振昌)总经理,2009年4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
泰州振昌前身为泰州沪俞公司,2006年开始,上海振昌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振昌)陆续注资7亿元后,收购了泰州沪俞公司股权,后更名为泰州振昌公司,原沪俞公司控制人丁强被任命为泰州振昌总经理。
一熟知此案的人士介绍说,丁强之所以在2009年被刑事拘留:“原因是他在任职期间,涉嫌利用管理公司的便利条件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手段侵害上海振昌和泰州振昌合法权益。”
记者在宝山区法院“(2010)宝刑初字第906号”刑事判决书中也看到:被告人丁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但丁强并不服此判决,很快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二中院或二中院)提出上诉。直到快两年后的2013年2月4日,上海二中院才下达刑事裁定书,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重审,同时撤销“(2010)宝刑初字第906号”刑事判决书。
此后不久,就发生了有人从外界向羁押在看守所的丁强递去“文字内裤”的事情,且内容充斥着“打点”“答谢”等敏感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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