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珊
日前,松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感情纠葛而引发的纵火案,案件的被害人龚先生被自己的婚外恋吴小姐泼汽油,深度烧伤面积达50%以上。吴小姐最终以放火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一场朋友聚会,龚先生和吴小姐相识相恋,很快一起同居。之后,龚先生告诉吴小姐自己已为人夫,但此时的吴小姐表示不介意,龚先生每个月大概给她2万元花销。就这样,两人保持长达四年的婚外恋人关系。
龚先生的妻子得知此事后,狠狠殴打了吴小姐,龚先生看事情败露便提出分手,双方协议由男方给付女方40万元分手费,此后吴小姐得知龚先生原来还有另一支“野玫瑰”,而对方分手费竟高达100万元。对比之下,吴小姐自觉被欺负了,便买了汽油,拿了打火机,来到龚先生的家。龚先生刚打开房门,一瓶汽油迎面泼来,熊熊烈火蔓延全身,吴小姐泼溅到自己身上的汽油也随之燃烧,二人一起滚下楼梯。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姐故意放火引发火灾,致一人重伤,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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