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宏源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29日至30日赴法国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活动,这是中国国家元首第一次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大会,表明中国致力于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朝着公正、有效方向发展的决心。
英国思想家安东尼·吉登斯在其2009年出版的《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了“吉登斯悖论”。他指出,“全球变暖带来的危险尽管看起来很可怕,但它们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不是有形的、直接的、可见的,因此许多人会袖手旁观,不会对它们有任何实际举动。然而坐等它们变得有形,变得严重,那时再临时抱佛脚,定然太迟了。”因此,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并不是所有国家知晓了气候变化的危害就能够在这一议题上达成一致,相反,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各国之间存在很大的政治博弈。
当前日益紧迫的全球气候安全挑战推动了全球气候谈判观念的转变。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等的陆续推出不断警示世人气候变化的严重性和气候治理的紧迫性。联合国2013年发布的第五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决策者摘要》再次确认了气候变暖的事实,并预测到本世纪末地表温度可能比1850年至1900年增长1.5至2摄氏度。
今年9月25日,习近平访问美国期间,中美两国发布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习近平强调,“中国愿意继续承担同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一道,在落实发展议程的过程中,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中美两国在2014年11月APEC峰会期间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仅仅10个月后,中美就再次联手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声。这份联合声明可以说为巴黎大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是1997年“京都议定书”达成以后最重要的一次气候谈判大会,此次大会将在“国家自主贡献”目标(INDC)基础上达成各国应对全球变暖的行动计划。当前,全球已有161个国家正式提交了有关开展温室气体减排等气候行动的“国家自主贡献预案”,作为自下而上为主的减缓贡献。
中国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60%-65%,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欧盟希望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40%以上;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到203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26%-28%。
过去在气候谈判“南北对立”的基本政治格局下,尽管不同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但欧盟、以美国为首的伞型国家集团以及代表发展中国家的“77国集团加中国”基本上是决定公约演化进程的三支最主要的政治力量。中国以其大国的国际地位,通过艰苦的内部协调工作,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利益的同时,采取日益灵活与合作的政策,努力推动谈判的进程。
中国已经成为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利益攸关方”。整个气候外交的重要利益就是保证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保护全球气候。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仍在扩大,中国面临的国际社会压力仍将持续,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需要中国的积极参与的呼声也愈燃愈烈。从温室气体的历史累计排放量看,美国位列第一,占全球历史累计排放量的27%;欧盟28个成员国以25%紧随其后,中国居第三,为11%。中美欧在气候变化领域上的分歧和合作并存,中国正在凭借中美间已经建立的全面能源和新经济领域的合作框架,积极拓展大国低碳合作。自与美国、法国等发表联合声明之后,中美欧三方的地缘政治角力逐渐重新向合作的方面平衡,彼此之间对于气候变化的合作共识正在逐步形成。而更重要的是,三方谁都不希望巴黎气候大会以失败告终。巴黎气候大会的成功,将最终取决于各方如何在区别的责任中找到一个圆满的平衡点。
展望未来,需要承认大国竞争也是推动气候变化治理的动力。中美欧等大国竞争不仅仅是存在威斯特伐利亚权力体系的“你之所得即是我之所失的零和关系”中,低碳和新能源竞争可以有效推动全球作为新能源发展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也可以提升新能源大国的实质话语和倡议权等。当前中欧美等可再生能源大国继续引领气候治理,而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国家(如巴西、北欧国家)的地位不断上升。飓风起于青苹之末,气候变化是发展造成的,也应该在发展中解决,务实、包容的增长理念更容易得到积极的回应。随着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已不能有效满足,需要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让市场在生态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中国只有准确把握全球低碳和气候治理发展潮流才能更好地做出应对。
(作者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比较政治和公共政策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