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规模最大的“世界工厂”广东省率先冻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今年2月29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计划》提出要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这则消息一出,各地议论声不断,尤其是每年发布调整方案的4月渐行渐近,各种猜测云集,是如广东一样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延续以往的增长幅度?
预测:
标准今年会涨,绝对值不会超过200元
采访对象:社保专家张佶主要观点:政府部门会充分考虑制造业压力
最低工资标准使用率最为密集的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制造型企业,此类企业大多沿用传统老旧的技术,同时也伴随着工伤事件高发。为优化社保费率结构,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市已经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依次分类,并将行业工伤保险费率按类调整。调整后,低技术含量的制造型企业作为高风险类别,工伤保险费率有所上升,这对企业来说,已经是不小的压力了。倘若最低工资标准大幅上调,最直接受影响的也是这类企业,而且,我们知道,最低工资标准上升,社保也会随之增加,对于这些企业来说,负担的将是三重压力的叠加,严重的有可能直接导致企业关门,那将有大量职工失业下岗,这不是政府部门想看到的。
鉴于此,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可预期太高,上涨绝对值不会超过200元。
采访对象:劳动法专家李华平主要观点:经济放缓,调整也会放缓
我认为有关部门为符合职工预期,会适当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因为毕竟物价上涨是不争的事实,单就考虑这一层因素,也会进行调整。然而,近两年的经济增长放缓、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也同样存在,综合这一因素的考量,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应该在200元以下。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然后按照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在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流动性的持续充裕可能推动CPI小幅上升,但同时经济学家也预计,当前经济仍然呈现有效需求不足,食品及非食品价格处于正常波动范围,不会带动整体物价上涨。受CPI基期轮换影响,2016年全年CPI平均涨幅可能低于年前预期。与此同时,值得关注的另一个指数GDP透露出的信息却是,各地指数虽仍在上升通道,但与往年相比,各地增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这些经济指标决定了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只能是微调。
采访对象:劳动法专家周斌主要观点:肯定会增长,增幅放缓
就上海而言,最低工资标准肯定会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所以,不能为了给企业“减负”而不顾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不是绝对说,一定不能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前提是物价不过快增长。如果物价飞涨,而政府却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低收入劳动者还有活路吗?设立最低工资制度还有意义吗?所以国家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是有道理的。我们再看过去的几年里,上海除了金融危机那一年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水平,其余时间都是每年调一次,还有一年调整了两次,从这样的形势看来,今年也会延续惯例进行上调,毕竟物价上涨是明摆着的,只是考虑经济下行的因素,可能小幅上调。
回顾: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产生积极作用
两位专家在预测的过程中不约而同地提到了“200元”,之所以会出现这道槛儿,记者查阅历史记录发现,从去年倒推,近几年来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均在200元左右,例如2014年比2013年上调200元;2015年比2014年上调200元。
以上仅是近几年的最低工资水平,事实上,最低工资这一概念,在我国最早出现在1993年11月24日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率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最低工资率在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家协会研究确定。最低工资率应参考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的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待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最低工资率一般按月确定,也可按周、日或小时确定。各种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率可以互相转换。
之后,《最低工资规定》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的最低工资规定对其概念及具体操作有了进一步的细化。新《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对于这些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置所发挥的作用,周斌认为,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含了以下三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这道“红线”的设置保证了劳动者的尊严。这是政府对社会、对所有人的承诺:让劳动者有尊严地劳动,让劳动报酬与劳动价值相匹配,让劳动者无需再加班,有时间与家人一起追求生活的惬意。“要保障广大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报酬权和基本的生存权,其中的底线就是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也即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其本身也是议价能力较低的人群,在与企业的薪酬抗衡中,处于弱势地位,有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保障,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普照这些弱势劳动者。”
对此,上海市总工会去年进行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职工收入及家庭生活影响的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调查中,有四成职工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影响自己工资增长的最大因素。据统计,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自己工资增长影响最大的,占总人数39.2%;其次才是“平均工资水平上升”,占16.5%;第三是“自己岗位(职级)变动”,占14.1%。进一步分析“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工资增长影响最大一组数据是:近五年工资增加次数越多的职工,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作用最大的人数占比越高。此外,调查中,62.2%的职工认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略有作用”;16.3%的职工认为“作用很大”;认为“没有作用”的仅占13.6%;另有7.9%感觉“说不清”。调查数据说明,上海每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有利于推动用人单位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平台,协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使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程序规范,最大程度上反映了职工希望提高劳动报酬的呼声。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参考本市国民经济发展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