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栋)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发生39起抗拒民警执法案件,51人受到依法处理。昨天,市公安局表示,将坚决维护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强力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
3月26日,一男子驾车逆向停靠在青浦区公园路南侧非机动车道上。民警上前对其进行违法告知并多次要求其驾车驶离。该男子不听劝阻、胡搅蛮缠并以车子没油为由拒绝驶离现场。在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该男子坐在驾驶室内辱骂交警、拒不配合执法,并趁民警不备驾车逃逸。
案发后,青浦警方经调阅执勤民警随身携带高清执法取证仪,迅速锁定违法嫌疑车辆和嫌疑男子。经多次劝导自首未果,3月30日21时10分许,青浦警方根据线索在崧文南路抓获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万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至夏阳派出所。目前,万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青浦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3月30日14时15分许,两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其中一辆为两名女子合骑)途经塔城路城中路口。执勤民警要求驾车的一男两女三人到路口西侧,并依法开具相关单据,将两车查扣。但三人不服交警处罚,当场挥舞锁车的铁链条,阻碍民警执法。其间,一名女子趁机坐上被查扣的电瓶车,准备强行离开,被民警当场制止,另两人随即上前对民警拉扯推搡,将民警警哨、执法记录仪等打落在地。在反复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现场民警和协管员在试图控制三人时遭拳打脚踢,三名民警和三名协管员受轻微伤。目前,戴某等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嘉定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市公安局表示,将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全面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努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不容挑战,任何侵犯民警执法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