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保局上周宣布,7月1日以后生育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妇女,其生育医疗费补贴将从3000元调整至3600元,网友纷纷咨询,二孩可以享受该补贴吗?怎么办理和申领?申领条件又有哪些?有没有户籍限制?昨天,市人保局回应,只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不论是生育第一个子女,还是生育第二个子女,都可以依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人保部门答网友问]
问:没有上班的孕妈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问:有户籍限制吗?
答:自今年4月1日起,本市已将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并规定其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与本市户籍和原外省市城镇户籍五险人员一致。
问:如何领取补贴?
答:到就近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先办理计划生育审核,再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领生育保险没有时间限制。
问:产检都是自费不能用医保卡,这个津贴怎么用?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住院分娩时,住院起付线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另一部分是生育医疗费补贴,主要解决生育妇女产前、产后及生育期间的住院起付线及起付线以上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政策规定核定计发其待遇,并一次性注入生育妇女本人的实名制账户,个人可直接提现使用。
来源:新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