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僵而不死”
使市场数据失真
近几年,上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了创新创业活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13至2015年,上海平均每年设立企业21万户,企业数量年均增长24.3%。2016年,上海新设企业29.6万户。上海每千人拥有企业72户,居全国第一;上海共有企业162万户,企业活跃度达86%,在全国领先。
目前,企业“开门”几乎零门槛,试水者也越来越多。如果“退出”机制不简便,就会产生很多弊端。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可能涌现很多“僵尸户”,让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等统计口径可能“失真”,影响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二是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增加,不利于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从企业主角度来说,市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僵尸企业”的存在,首先影响的就是企业负责人的个人信用,其可能将面临无法自由出境,购买高铁票、机票受阻等生活阻碍。其次在投资经营方面,贷款额度受限,在新公司的职权也将受限。
简易注销:3个步骤4份材料
围绕破解企业“退出难”,商事制度改革今年有了新动作。
2017年3月1日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开始在全国推行。新规明确,符合条件企业,如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可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而早在2015年8月浦东“双十条”发布后,浦东作为全国先行先试区域,开始率先试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也为此次简易注销的全国推广奠定了实践基础。
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相比一般注销登记,简易注销减少了清算组备案环节和登报公示等环节,将步骤缩减至3步;所提交的材料则由原来的十多项减少为四项。
以公司为例,申请简易注销需提交的材料简化为: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一共四项。原来注销公告必须刊登在报纸上,现在申请简易注销,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告,不收取任何费用。
“没有开展业务的企业,连发票可能都没上税务机关领过,但按照程序也得提供清算组备案证明等,这就有些形式化了。”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劳动报记者,如果不注销的话,还得雇个人月月“零申报”,不然可能进入黑名单。
吴小勇表示,虽然公告期的45天与原来没有变化,但企业无需再成立清算组备案并登报公示,仅这两个环节,就将为流程省去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但他同时指出,“新规定只明确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准予适用简易程序注销,并不等于‘45+3’天就能完成注销。所以走完流程还是要两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