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北京交警 通报“司机先报警未救人”案件:前车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7月16号凌晨3点半,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客车前部与一辆铲车尾部发生碰撞,小客车冒出滚滚白烟,司机和一名乘客困在车内。在一段广泛流传的视频中,一位路过的司机不断提醒铲车司机把车往前挪一挪,但铲车司机只是不停地在一边打电话。
很快,白色小客车的浓烟就变成了熊熊烈火,而就在有好心的路过司机帮忙灭火的时候,铲车司机仍然在一边摁着手机,袖手旁观。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质疑,铲车司机为什么不救人?这种做法是不是涉嫌故意杀人?另外,铲车能上主路吗?
不再见iiil:不救人,一直打电话,简直就是故意杀人。
敖子逸的正牌麻麻:我以为先救人指的是先打120?
家有瓜尔佳:肇事者救人是法定义务,否则很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犯罪,那处罚就不单单是交通肇事罪了。
伊布拉西佩奇:如果铲车司机进入后车救人,最后后车上的人还是不行了,其家属会不会告他施救不当致死?
Pperkulator:当时后车冒烟,有起火危险,没有等待救援的条件,所以积极施救的义务内容并不是报警等待救援,而是想法打开车门救人。
昨天晚上,北京交警通报:
戚某某,男,22岁,驾驶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有一辆白色小客车同方向由戚某某车后驶来,小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尾部发生碰撞,后小客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客车内张某,女,31岁,和白某某,女,34岁,两人死亡,两车损坏。目前,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也就是说,目前,警方认定视频中的铲车司机戚某某涉嫌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一些网友认为的故意杀人罪。
人民日报微博也发表评论认为,于情于理于法,抢救生命都是灾难面前的唯一答案。
那么,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什么样的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解释,过失致人死亡的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疏忽大意,一个是过于自信。
过失致人死亡是说他其实在主观上并不是希望这个人死亡,但是因为他的过失导致了这个人的死亡。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因为他的疏忽大意,本来他应该能够预见到这个人会死亡,或者说这个结果会发生,但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说他虽然预见到了,但是他轻信能够避免,其实并没有避免得了,这个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过失致人死亡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那么,具体到这个案件上,戚某某为什么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岳屾山表示,这样看来,警方要么是认为他没有预见小客车会起火烧死人;要么是认为戚某某打电话报警属于采取了预防措施,只是这个措施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岳屾山称,认定间接故意杀人,要看他是否放任危害结果的产生。间接故意杀人,说的是主观,其实还是一个故意。但是他这个故意,并不是去积极地追求这个结果的发生,而是他放任了这个结果。就是说他已经预见到了这个结果会发生,但是,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至于说结果是会发生还是不会发生,在他的内心其实是一种放任的态度,他并不是去积极地追求。间接故意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这将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分析认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无论是按人情世故,还是按法律规定,首先是要救人。“从网上流传的这段视频来看,驾驶员下车后一直在打电话,并未施救,他的行为违反了规定。”
同样是司机,同样是遇到交通事故,甘肃兰州的出租车司机牛永国却第一时间选择了救人。即便因此遭到辱骂、受了委屈,但他还是将救人放在了第一位。
据报道,7月14日早上7时19分,在兰州市定西路与嘉峪关路十字交汇处,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出租车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面包车相遇,面包车被出租车拦腰撞翻,侧翻在地。
出租车驾驶员似乎被吓懵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正在十字路口等候交通信号灯的另一名的哥牛永国目击了这一切,急忙跑下车上前救人。
事件的整个过程被交警部门的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下来。监控视频显示,车祸发生后不到5秒钟,牛永国就从自己的车上冲了下去,小跑着冲到了侧翻的面包车前救人。他看了看车内的人员,第一反应是想将面包车推起来。
此时,肇事的出租车司机才反应过来,也下了车前去推车。两人意识到,仅凭他们的力量是不可能将车推起来的。牛永国试图爬上车顶但没有成功,随即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车尾,麻利地爬到了车顶上。这时,周围的群众也跑过来帮忙。众人将面包车的一侧车门打开,牛永国拉出了一位妇女,紧接着他又拉出了第二人、第三人,最后一共拉出来了4人。
看着4个人都被救了出来,均无大碍,牛永国又一路小跑跑到了自己的车上,然后驾车离开。从他下车前去救人,到救完人离开现场,整个过程只有短短两分多钟。但在救人的过程中,面包车上的几人看到前来救他们的是身着蓝色制服的出租车司机,并没有给他好脸色或感谢,而是对他一通大骂和责备。
“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只想着先救人。”在接受采访时,牛永国如是说。“毕竟我穿着出租车司机的制服,他们误以为我就是撞他们的司机,刚开始我觉得有点委屈,但想着还是救人要紧,后来还觉得心里暖暖的。”
救人之后,牛永国驾车离去。不久,他就接到了兰州市交警支队相关民警的电话。民警在电话中说,他们看到了牛永国在事故现场救人的视频,认为他做得非常对、非常及时,值得点赞,民警还向牛师傅表达了谢意。
7月15日,面包车驾驶员王先生也通过媒体向牛师傅致歉说:“在这里非常感谢您及在场参与救援的环卫工人的救命之恩。当您救我们时,我误以为您的车撞了我,还骂您,实在是不应该。现在我真诚向您道歉,祝好人一生平安。”
7月17日,面包车司机王先生还为牛师傅送去了锦旗。
不少网友认为,牛师傅的举动和北京南四环车祸中的铲车司机形成了鲜明对比,并为牛师傅点赞。
在生命面前容不得半点犹疑,也容不得丝毫拖延,别再等到悲剧发生后才知道敬畏生命。
面对冒烟的后车,面对随时有起火可能的紧急情况,面对车内两人被困,被追尾的铲车司机却一直在“淡定”地打电话。且不说他没有按照交法规定“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仅漠视生命这一点,铲车司机的所作所为,已经突破了人们的感情底线。
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这本是一个无需争论的话题。
在人们普遍的道德认知中,任何时候,人的生命都是第一位的。
换个角度,法律条文的制定,也都是从保护人的生命这一宗旨出发的。
不禁想起《论语》中记载,孔子家中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回来,只问:“伤人了吗?”没有问马。
生命面前,愿我们都有“不问马”的仁德之心。
编辑:施薇
责任编辑: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