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以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做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新华视点微博,央视新闻
编辑: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