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1年对农民起义军发表演讲时,英国国王理查二世破例使用了英语
【导读】教育专家们认为,就外语学习本身而言,其实并不存在“起跑线”,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可以学好。但家长们则认为,“起跑线”始终存在,那就是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国际名校、公务员、大公司、更高的阶层。外语就是联结这不同“起跑线”之间的快速通道,是改变阶层的通行证,早已超越了其作为工具的价值。
无独有偶,欧洲数百年前也曾经历过同样的困惑。法国的人文主义作家、思想家蒙田曾经感慨:“我气恼的是我们一生都浪费在学习语言上,”他口中的“语言”,指的绝不是他的母语。
拉丁语崇拜
以现在的标准来看,蒙田的父亲算得上一位“鹰爸”。蒙田祖上靠在波尔多开鱼行和向英国出口葡萄酒致富,时至蒙田的曾祖父一代,已经成功置办下自家的田地和城堡。常言说“三代造就一个贵族”,只可惜尽管已经有了贵族封号,而且还曾经被选为波尔多市长,蒙田的父亲仍旧一度被同时代的意大利史学家认为不过是个“卖鱼的”,整个家族脱胎换骨成真正贵族的重任落在了蒙田肩上,而当时贵族的身份标志之一就是能讲拉丁语。蒙田后来在随笔中记述:他的父亲1528年自意大利战场归来后成为地中海古文明的狂热追随者,他“曾尽最大努力做过各种探索,从聪明和博学的人中寻求一种优秀的教育形式”。结果,“有人告诉他:我们花费很多时间来学习古罗马和古希腊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的拉丁语和希腊语,是我们不能达到他们那样高尚心灵和渊博知识的唯一原因”。蒙田父亲由此想到的办法是:在蒙田还在吃奶、尚未开口说话前就把他交给邻村一个完全不懂法语但精通拉丁语的德国医生抚养,同时规定家中所有成员与蒙田交谈时都必须使用现学的拉丁语。
蒙田在随笔中形容自己直至6岁时“……没有方法、没有书本、没有语法或规则,无需教鞭、无需落泪,我就学会了拉丁语。”6岁后,父亲将蒙田送入波尔多的“正规学校”。以蒙田的拉丁语水平,他“一上来就跟读高级班”。
500多年后的今天,当教皇面对上百人用拉丁语抱怨“自己累了、不想再干了”时,现场已经只有一个女记者能够听懂。如今的人们很难真正亲身设想当年拉丁语作为学者和文人通用语言的尊贵地位,那种与拉丁语相联系的身份象征意味是英语甚至在其最辉煌时期都不曾达到的。16世纪英国学者阿斯卡姆在后世以“人文主义思想教育家”留名,他著有《教师手册》,曾任玛丽一世女王的拉丁文秘书,后又任爱德华六世和伊丽莎白一世的拉丁语与希腊语教师。在蒙田的时代,大洋彼岸的英国学校中的状况恰如阿斯卡姆所言:“所有人都千方百计教会孩子拉丁语。女王身边的外交官、顾问、神学家、牧师、医生和律师全都会说拉丁语,但泥瓦匠、羊毛商、手套商、乡下农夫连英语都既不能读也不能写,却希望自己的儿孙掌握深奥的拉丁语法。因为拉丁语代表文化、教养和往上爬的敲门砖。这是实现父母期望的语言,是在社会上吃得开的最通用的本钱。”
距离蒙田坐在波尔多课堂中阅读奥维德《变形记》拉丁语原著差不多30年后,英国斯特拉福镇的文法学校课堂中又多了一个被拉丁语折磨的男孩——莎士比亚,他后来在《爱的徒劳》中以“太虚者,天空、苍穹、昊天之谓也”等夸张措辞影射了当时拉丁语的主要课本之一:伊拉斯谟的《论丰富多彩》。该教材的内容包括教导学生用150种不同的拉丁语措辞表达“大函收悉,谨谢”。伊拉斯谟曾寄希望于让拉丁语成为欧洲的统一语言,他由此赋予这种语言的“人文主义治世理想”自然不是单纯的“大函收悉”所能囊括的。不过,正如美国学者格林布拉特在《俗世威尔》一书中所说:“如果说莎士比亚巧妙地嘲讽了这种病态的文字游戏的话,他自己也干劲十足地用他自己的声音、自己的语言玩过这种游戏。比如他在《十四行诗集》第129首中写到‘人欲’时说人欲是‘阴谋,好杀,赌假咒,坏事做到头;心毒手狠,野蛮粗暴,背信弃义不知羞’。这种激情的发泄背后掩盖的不过是他少年时亦曾在学校中消磨过许多时日、誊抄汇集过一页又一页的拉丁语同义词。”“这个时期学习拉丁语,是一种男性青春期仪式。即便是对于一个特别聪敏的学生,这种青春期仪式也不可能是好玩的事情。”
霸道的法语
拉丁语在18世纪便走上了衰落之路,只在北欧和东欧的一些国家继续作为学术语言使用到了19世纪。在“时髦外语”的排行榜上,英语逐渐再次面对一个渊源已久的老对手:法语。
英语与法语之间的恩怨远远早于一般人印象中的18世纪。现代英语中的“England”一词来自古英语的“Englaland”,意为“盎格鲁人的国土”,而“English”在古英语中被拼写为“Englisc”,意为“盎格鲁人的语言”,指的是449年入侵不列颠岛、征服了岛上凯尔特原住民的盎格鲁-撒克逊部落的语言。依据20世纪英国学者麦克拉姆等人撰写的《英语史》,此后英语经历了三次重要的“文化入侵”。6世纪末,罗马教会使团来到不列颠岛,标志着英语开始受到拉丁语的影响。第二次“文化入侵”伴随着一场真正的劫掠:从793年开始,北欧的维京人开始入侵不列颠岛,时至9世纪中期,几乎半个英格兰落入维京人手中。在此期间,为了与维京人交流,英语受到了对方语言的强烈影响。1016年,比未来莎士比亚那位哈姆莱特远为决断的丹麦王子克努特用一场战争夺得了英格兰王位,建立了以丹麦、英国、挪威和部分瑞典构成的北海帝国。在英国历史上,这标志着由盎格鲁-撒克逊人建立的韦塞克斯王朝被丹麦王朝取代;在英语发展史上,这标志着以丹麦语为代表的古诺斯语正式融入英国社会。
伊拉斯谟,他曾梦想使拉丁语成为欧洲的统一语言
然而,对英语影响最大的还是第三次文化入侵。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入侵不列颠岛,最终成功控制了全英格兰,成为英国国王威廉一世。威廉一世清洗了英国的朝廷和教会,全部官职改由法国人取而代之,英国进入诺曼王朝时代,法语成为上层社会的标准语言。自1066年至1362年的300多年间,政府、法庭、学校等社会机构都必须使用法语,学校也必须用法语上课。其次是拉丁文,这是教会和学术界的通用语言。再其次才是英语,这是广大英国老百姓的语言。《英语史》记载了反映当时语言“分层化”的一个例证:1191年,一个大法官因为政治事件逃亡,他化装成老百姓,却只会说法语不会说英语,而老百姓是不可能会说法语的,于是这位大法官被识破并抓获。
与今日因为复杂而近乎成为“绝学”不同,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认为:拉丁语正是因为复杂才能够准确地表达人类的思想。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培根同时用英语与拉丁语创作。当他撰写《随笔集》这样的“休闲”作品时使用的是英语,编纂《新工具论》这样雄心勃勃的大部头著作时则当仁不让地选择了拉丁语。牛顿的《数学原理》1687年问世,是英格兰最后一部用拉丁语出版的重要著作。牛顿与苹果之间摆脱不掉的那段韵事倘若以拉丁文写就,恐怕会让人想起《爱的徒劳》中私塾教师霍罗福尼斯谈到苹果时的絮叨:悬在枝头时“宛若明珠悬于太虚耳畔,太虚者,天空、苍穹、昊天之谓也”,此时却是掉在“八荒之面部,八荒者,土壤、土地、大地之谓也”。事实上莎士比亚的创作几乎完全用英语,他经常运用的词汇有2万至2.5万个,其中90%为英语本族词汇,属于早期现代英语阶段数一数二的“造词大户”。莎士比亚毕生的损友琼生在“第一对开本”的献词中说莎士比亚“懂得拉丁文不多,希腊文更少”,这很难确认他究竟是在贬损莎士比亚学识有限,还是在真心诚意地夸奖莎士比亚以英语超越了所有“骄希腊和傲罗马的先辈”。
大约在13世纪早期,英国的官方文件中开始出现英语单词,那是在亨利二世针对他的几个公民发起的一场官司中。法院文书受的是拉丁语训练,却找不到合适的拉丁词汇来描述国王的诉讼,结果他用英语写道:此案“nameless”(无可名状)。1337至1454年的英法百年战争使得“说英语”益发成为某种爱国心的检验。让英语成为一种更实际选择的则是大约在14世纪40年代散布到整个欧洲的“黑死病”。瘟疫在英国各地修道院和教堂造成了众多死亡,以致只能任用不会说法语和拉丁语的、当时被认为属于“半文盲”的神职人员。由于类似的人手不足原因,黑死病过后,学校里开始用英语而非法语来授课。1362年,英国国会第一次正式用英语开会,同年颁布了“法庭辩护法令”,规定一切法庭诉讼必须用英语进行。至此,英语终于恢复了它在英国应有的地位。
1660年,“皇家学会”在伦敦成立,保护人是时任英王查理二世,于是英语逐渐替代拉丁语成为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语言。然而,也正是这位查理二世造就了法语对英语的又一次“入侵”。他执政时期正值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统治时期,就算查理二世不曾由于克伦威尔革命早年流亡法国,他也很难逃脱“太阳王”遍及全欧洲的华丽光芒。1660年,30岁的查理二世复辟登位;1661年,已经登基18年、时年23岁的路易十四下令在巴黎创办全世界第一所皇家舞蹈学校,并亲自先后在26部大型芭蕾舞剧中担任主角。这所皇家舞蹈学校同时确立了芭蕾的5个基本脚位、12个手位和一些舞步,皆以法语命名。查理二世对法国式生活的推崇使得包括“ballet”(芭蕾)在内的大量“风雅”词汇融入英语,形成法语对英语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入侵。法国服饰、举止再度被英国上流社会模仿,是否会说法语又一次成为衡量社会地位的绝对标志。
尽管1755年就在伦敦出版了约翰逊博士的《英语字典》,现代英语从此得以规范成型,但18至19世纪英国小说中的法语家庭教师形象仍屡见不鲜。夏洛蒂写的《简爱》中,当简·爱来到罗切斯特家里时,她所面对的学生是一个“英语和法语混着讲”的七八岁女孩,而简·爱暗自庆幸:“幸好我得益于曾拜一个法国太太为师……我的法语已经相当流利和准确。”事实上,当年夏洛蒂和妹妹艾米莉都不愿离开家乡到外地去谋生,于是想在本村办一所学校。但法语是当时学校的必备课程,她们的姨妈便拿出所有的积蓄供姐妹俩到布鲁塞尔去攻读法语。这种破釜沉舟式的、对于“语言改变命运”的希冀带有16世纪拉丁语课堂中教鞭的回响,也预示了未来即将诞生在英语自身上的某些神话。
18至19世纪的英国显然不会是遭受法语“外语霸权”的唯一灾区。偏处寒地、在时尚上处处唯西欧马首是瞻的俄国才是当年的重灾区。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不仅可以当作研究库图佐夫战略思想的军事教材,也足以充当法语闲谈社交口语的教科书。
托尔斯泰据说5岁就逐步掌握了法语,他出身贵胄名门,自然避免不了学习法语的“宿命”,更重要的是,他的祖上和率先在俄国大力推行法国文化的叶卡捷琳娜二世有着诸多因缘。叶卡捷琳娜二世统治的时期被史学家称为俄罗斯帝国时代的“黄金时期”,在启蒙运动正热闹的那个年代,她有幸拥有当时最炙手可热的通信笔友——伏尔泰。伏尔泰称赞叶卡捷琳娜二世是“北方最明亮的星斗”,试图引导她成为自己心目中的开明君主。两人虽然生前从未见过面,但作为对伏尔泰感慨“要是我还年轻,我真想当俄国人”的回报,叶卡捷琳娜二世在伏尔泰去世后出重金从他侄女手中买下了他的全部著作和藏书并运往俄国,以致如今法国人只能在俄罗斯的宫殿中看到伏尔泰书斋里的书本。在叶卡捷琳娜二世治下乃至其后的俄国,法语成为一种不仅带有时尚品味而且体现着新兴开化思想的语言。贵族家庭无论是否真的富有,在挑选法语教师方面都不会吝啬。没落贵族如普希金的父母就是个例证:他们为普希金请的第一个家庭教师就是法国侨民,而且很长时间要求普希金及其姐妹只讲法语。据说普希金8岁已经可以用法语写诗。
莫测的德语
不过,出身自德国中部小公国的叶卡捷琳娜也为俄国带去了另一种外语:德语。当时俄国人不得不接受一个自幼在德国长大、不会说俄语、对俄罗斯的东西也不感兴趣、曾经是瑞典王位候选人的彼得三世成为自己的皇帝,而未来的叶卡捷琳娜二世将借助“彼得三世妻子”的身份登上皇位。据记载,家庭教师们曾经试图说服还是大公的彼得三世学习法语和俄语、学习法国人的优雅礼仪。“他们告诉大公,所有欧洲上流社会的人物都会说法语,都懂得法国式的礼仪;而他作为俄国的皇储,还必须懂得俄语。可这位粗劣的学生却咬着指甲,斜眼看着老师,听得不耐烦的时候便吐出一个字母:‘呸!’结果这位未来的俄国统治者仍只能讲德语。”为了博得自己未来的丈夫的欢心,熟谙法语和法国礼仪、当时还只有闺名“索菲亚”的叶卡捷琳娜二世选择了和彼得三世一起“讲着亲切的德语,玩着痛快的普鲁士军事游戏”的相处方式。德语因而成为俄国宫廷中一种必要的“政治语言”。托尔斯泰的母亲曾任叶卡捷琳娜二世的侍从女官。与幼年只学习法语的普希金不同,托尔斯泰在掌握法语的同时也接受了德语的教育。成年后的托尔斯泰据说精通法语、德语、英语,还可以阅读意大利语、荷兰语、阿拉伯语、古希腊语与古希伯来语著作。
尽管也是“宫廷语言”,但距离成为一种令人仰慕的时髦外语,德语显然还有着相当的距离。在同一年代的奥地利宫廷中,虽然有一位嫁给了法国国王的妹妹,但哈布斯堡家族的约瑟夫二世并不是法国文化崇拜者。他禁止在歌剧中使用法国芭蕾,也认为德语“过于粗鄙”,不适宜用来谱曲。对于那些习惯以贝多芬的乱发铜雕像乃至卡拉扬的白发药师范儿作为“古典音乐”标志的音乐爱好者来说,将德语与音乐剥离开几乎是不可思议的。然而,正如同英语俚语所说的“每条狗都有它得意的一天”或“每只猫都有它得意的一夜”,每一种语言也得等着自己得意的那一时间与空间。在18至19世纪的欧洲,尽管法语风光无限,但意大利语在音乐圈牢牢地把控着自己的地位,意大利音乐家享受着类似法国哲学家的霸主地位。那个年代诸如莫扎特这样的音乐达人若想出道,拉丁语不一定要费劲去学,意大利语却是必须掌握的。莫扎特研究者曾经为他的外语能力排过序,其中意大利语高居榜首,证据是有莫扎特书信记载他最晚14岁时已经能够轻松阅读意大利书籍。排在其次的是法语,证据之一是1777至1778年莫扎特处于辗转巴黎贵族府邸间的“打工”状态,没有足够的法语储备很难想象;证据之二是他的藏书中有一本莫里哀的喜剧集。虽然传记记载莫扎特留下的藏书中有一本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的《人类理解力论》,但无论是在他的书信中还是作品中都很少见到英语的痕迹。在谈及莫扎特的书籍里,《牛津音乐辞典》是少有的曾经提到莫扎特的英语修养的:“他自然知道莎士比亚。他曾经在一封家信中提到,倘若《哈姆莱特》中鬼魂的台词不要那么长,效果也许会更好。”至于自己的母语德语是否适合音乐,莫扎特本人的见解显然是多元化的,他曾经以德语谱写过《在这庄严的殿堂里》这样肃穆的咏叹调,也曾经创作出《卡农》那样的“神作”。
无论是好是坏,德语在20世纪也以一些音乐之外的方式确立了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两次世界大战的结果不仅显示出了各国的胜败,语言之间似乎也较量出了高低。英语再度回潮,而且此次还多了美国英语的协助。
美国英语的诞生时间比一般人想象得更早。说起美国人的渊源都难免会提到“五月花号”。布莱福特就是“五月花号”上的主管、《五月花号公约》的主要起草人,后来成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总督。布莱福特有写日记的习惯,他的日记一度湮没,直到20世纪才以《普利茅斯垦殖记》为名完整出版。事实上,布莱福特与莎士比亚是同时代人,但是他的英语与后者完全不同,异常简明清晰,因此被文学评论家视为历史上第一个美国英语作家。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3年第44期
作者:王星
编辑制作:陈晓黎 徐璐明
责任编辑:范昕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