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市档案局牵头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档案局签订《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工作合作协议》,在全国首创区域联动档案服务机制,该项目已被纳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目前,“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便民服务”已正式启动,“沪苏浙皖”地区的300多家国家综合档案馆均可提供“异地查档”服务。在上海,市民只需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便可在上海市档案馆及16个区档案馆的服务窗口,申请查询上海本地以及“苏浙皖”地区共300多家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民生档案。
申请条件
所申请查询的档案应为长三角地区内(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的民生档案,且申请人为档案所记载的当事人本人。
申请材料
利用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申请表》。
档案种类
可供查询的档案为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的婚姻登记、独生子女、知青、学籍等民生档案(可供查询的档案种类及内容请提前致电档案馆)。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就近选择受理档案馆填交《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申请表》,出示居民身份证件。
2、受理档案馆受理
受理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查证件,核对申请表各项信息后受理。
3、传递申请
受理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电话联系查档档案馆( 即保管档案的异地档案馆),经确认后向查档档案馆传真身份证件复印件、《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4、查档档案馆查档
查档档案馆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和受理档案馆答复查档结果。
5、送交档案
档案材料送交方式由申请人与档案馆协商确认。
(1)查档档案馆寄挂号信:由查档档案馆通过挂号函件直接向利用者邮寄档案材料;
(2) 查档档案馆发送 EMS 快递:查档档案馆直接向利用者发送 EMS 快递寄递档案材料(EMS 到付所产生的费用由利用者承担);
(3) 受理档案馆转递:由查档档案馆向受理档案馆邮寄档案材料,受理档案馆收到后,通知申请人前来自取。
编辑:李婷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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