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一莎翁——莎士比亚的史剧世界》(上下)
傅光明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历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悲剧、喜剧共同构成了莎士比亚伟大的艺术成就。他的历史剧取材于13至16世纪的英国历史,以英国几个著名的国王为主题,翔实生动地描述了英国诸王朝互相倾轧、争夺权势的复杂内幕及英国社会发展的趋势。对于我们了解当时英国社会动态、王朝更替、宫廷生活以及政治斗争的复杂历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书对莎士比亚的历史剧《约翰王》《理查二世》《亨利四世》《亨利五世》《亨利六世》《理查三世》《亨利八世》的历史剧进行了精细入微、颇有见地的研究,揭示和探讨了莎士比亚创作的新奇性。
>>书摘
“驼背理查”:理查“自画”的暴君符号
不妨推断,莎士比亚把《亨利六世》(下)里的格罗斯特公爵理查,当成《理查三世》中理查三世国王的前传来写。换言之,即便莎士比亚写《亨利六世》(下)时对将要写的《理查三世》未及详加构思,但要写一部以理查三世为主角、甚或要写一出“驼背理查”的戏,主意已定。因为他在《亨利六世》(下)、尤其第三幕之后,便开始刻意为《理查三世》谋篇布局,让理查以巧于修辞的长篇独白给自己画像,而《理查三世》不仅以理查的长篇独白拉开剧情大幕,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更凭借理查一段又一段或长或短的独白串联起整个戏剧结构。可以说,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下)中,便开始精心打造“驼背理查”这一形象。
▲理查三世
的确,从为迎合自己作为臣民的都铎王朝糟改前朝国王理查三世来看,莎剧《理查三世》比托马斯·莫尔的《理查三世的历史》走得更远。时至今日,一般读者、观众对理查三世的认知几乎全部来自这部莎剧,而知道莫尔笔下之理查者,鲜矣!不过,由后人仅从莎剧舞台上的“驼背理查”来为英国历史上真实的理查三世国王盖棺论定,已能体味到这一戏剧人物形象之成功、之深入人心,以至于人们难以想象,历史上那个真实的理查三世并不像莎剧里的这位“驼背理查”那么畸形、那么变态、那么邪恶、那么凶残、那么嗜血、那么……。
由此,若要剖析莎剧中这一“驼背理查”,须把历史中的真实理查彻底抛开。因为,这个“驼背理查”是莎士比亚为舞台编造的,它只属于莎剧舞台,只属于莎剧戏文,几乎不属于历史。
莎士比亚对理查形象之刻画,主要采取人物“自画”的戏剧手段,并稍与其他戏剧人物对其“他画”交互衬托、对比。远在《亨利六世》(下)第三幕第二场,莎士比亚便以一大段长篇独白让理查为自己画了一幅未来嗜血坏君王的速写。当时,他刚被大哥爱德华四世封为格罗斯特公爵不久,遂立下誓夺王位的血腥宣言:“……唉,若说这世上没有给理查的王国,我还能有什么别的快乐?……唉,我在娘胎里便被爱神丢弃。为使我无法染指她脆弱的法律,……只要我活着,便只把这人间当地狱,直到撑着我这颗脑袋的畸形身体,箍上一顶荣耀的王冠。……我比变色龙更会变色,变形比普罗透斯更占上风,还能给凶残的马基雅维利教点儿东西。”
▲亨利六世
不难断定,《理查三世》中妖魔化的那个“驼背理查”形象,在此情此景已受孕成形。换言之,对《理查三世》中的理查形象之透骨剖析,须由此入手。因为,“驼背理查”的一切邪恶罪行、血腥暴行都从这儿起步。
此后,在《亨利六世》(下)落幕之前,莎士比亚又为刚在伦敦塔里用剑刺死亨利六世的理查,私人定制了第二篇血腥宣言:“……我,既无悲悯、情爱,也毫不畏惧。(再刺。)没错,刚亨利说我的话是真的,因我常听母亲说,我是先伸双腿来到人世。……我是这样,那分明表示,我生来就该嚎叫、咬人,像狗一样。那好,既然上天把我的身体弄成这个形状,就让地狱扭曲我的心灵与它对应。……”
这堪称理查的第二幅自画像。在此之前,身陷伦敦塔、正在读一本祈祷书的亨利六世,在见到理查的那一刻,已料定他是来夺命的“迫害者”、“刽子手”。这位虔敬上帝、渴望天堂、不惧死亡,在治国理政上却怯懦无力的亨利王,为未来的理查王“他画”出一幅肖像:“你出生时嘴里已长牙,预示你一落生就能满世界咬人。”话音未落,亨利王身中一剑,随后呻吟出临死前的预言:“命定此后你还有更多杀戮。啊,上帝宽恕我的罪,也赦免你!”在此之后,他便向瞄准的“下一个”目标——克拉伦斯——下手了。克拉伦斯是他在《理查三世》中杀死的第一个至亲骨肉。
事实上,应是莎士比亚有意、或出于自觉,他不时在剧中运用“他画”为理查的“自画”进行补笔。例如,在《亨利六世》(下)中,理查虽常在“自画”中直接挑明“更多杀戮”政敌、对手的动机,即要除掉夺取王冠路上的所有绊脚石,却极少自我吹嘘、炫耀曾立过多少汗马功劳。这既是真实历史中的理查特别具备的一种能力,也是中世纪英格兰国王们必须具备的能力,即要成为“黑王子爱德华”和亨利五世那样驰骋疆场、血腥厮杀的战士。对这一笔,在《亨利六世》(下)第一幕第一场开场不久,老约克公爵便对在圣奥尔本斯之战中立下战功、手里拎着萨默赛特首级的理查赞不绝口:“在我几个儿子中,理查功劳最大。”诚然,这只是莎士比亚“糟改”历史的范例之一,因为圣奥尔本斯之战发生时,理查年仅三岁。
再如,在《理查三世》里,来自克拉伦斯和白金汉的“他画”是对“驼背理查”之“邪恶”、之“罪恶”的强力补笔:克拉伦斯直到面对理查派来杀他的刺客,方醒悟要杀自己的,竟是答应把他从伦敦塔里放出来的骨肉兄弟理查。因此,他的冤魂才会在博斯沃思决战前夜,出现在理查的营帐诅咒:“我,可怜的克拉伦斯,淹死在叫人恶心的酒里,你用狡诈的背叛害死了他!明天在交战中一想起我,你那把钝剑就会掉落。绝望吧,去死吧!”;白金汉直到拼死拼活把理查扶上王位之后,方醒悟理查真是个背信弃义的暴君,最后造反兵败,身首异处。因此,他的冤魂才会加入到所有遭理查毒手的幽灵们的行列,在博斯沃思决战前夜,来到理查的营帐诅咒:“我,头一个帮你夺取王权,最后一个遭受你的残暴。啊,在战斗中想一想白金汉,愿你在罪行的惊恐中死去!”
再再如,为恶意丑化理查,莎士比亚让《理查三世》中三个地位曾无比尊贵的女人——安妮夫人(亨利六世的儿媳)、玛格丽特(亨利六世的王后)、伊丽莎白(爱德华四世的王后)——像事先商量好了似的,分别“他画”出同一个理查:“贪婪的、满处乱拱的野猪”;“有毒的驼背癞蛤蟆。”
接着说“自画”。实际上,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下)第一幕第二场,已为理查精心绘制了一小幅自画像。当时,他和大哥爱德华一起,力劝犹疑不决的父亲老约克公爵主动挑起战争、夺取王冠,理查劝父亲:“头戴王冠是件何等美妙的事,那圆圈儿里便是伊利西姆,是诗人们用魔咒唤来的一切幸福欢乐。我们干嘛这么拖延?不拿亨利冷淡的心头血染红我佩戴的白玫瑰,我不得安生。”
在此足以见出,“自画”的理查比爱德华更富于心机韬晦、更具有马基雅维利式不择手段的政治权谋。换言之,莎士比亚让理查在脑子里浮现出未来“何等美妙”的场景:头戴王冠,“那圆圈儿里便是伊利西姆”的“幸福欢乐”。最重要的,他必须让理查以“上帝不准您背弃誓言”为由说服父亲,让父亲“拿起武器”向“红玫瑰”(兰开斯特家族)开战。在他眼里,既然亨利的王权由祖上篡位而来,“屁都不是”,那父亲在亨利面前立下的誓言也“屁都不是”。此时,他即暗下决心,要用亨利“冷淡的心头血染红我佩戴的白玫瑰。”当他在伦敦塔亲手杀死亨利王时,也是圆了这个梦。
▲作者在莎士比亚“新地”故居中的“莎士比亚与缪斯女神”雕像前
听了理查这番话,老约克公爵横下一条心:“我要做国王,做不成就死”。这是莎士比亚为“驼背理查”设计的,通向未来王冠之路的血腥起点。然而,没等老约克发兵,玛格丽特王后的大军率先杀到约克的大本营桑德尔城堡。两军交战,老约克兵败垂成,被俘受辱,最后命丧黄泉。但在激战中,理查异常勇猛。这是丢命之前作为父亲的老约克“他画”出的那个血战到底、绝不言败的理查。不过,在这儿,稍做逻辑思考,便不难发现莎士比亚刻画理查的一处败笔,一处不算小的败笔,即莎剧里这个身有残疾、胳膊萎缩、瘸腿跛足的“驼背理查”,怎么可能顶盔掼甲、策马疾驰,打起仗来比“最英勇的战士”更英勇。或可以说,莎士比亚把矛盾的两个理查戏剧化地硬糅合在一起:一个是历史上那个真实的脊柱侧凸、却并不影响纵马杀敌的神勇理查;一个是戏剧舞台上惯于在宫廷里耍奸使诈、谋害亲人的“驼背理查”。尤其到了20世纪,为凸显戏剧力,舞台上的理查干脆演变成手拄双拐的残疾人。事实上,反讽的是,读者、尤其现场观众的逻辑力,在强大的戏剧力面前变残疾了!
父亲老约克死后,为实现国王梦,理查必须拼死辅佐大哥爱德华问鼎王权,以此确保身上少得可怜的那点儿“可能性”。无需说,莎剧《理查三世》呈现出英格兰“历史”上最不可能称王的一个王者。换言之,舞台上的“驼背理查”全凭残忍之杀戮,把“不可能”变成现实。莎士比亚为他在舞台上设计的王者之路是,让他在《亨利六世》(下)直接、或间接杀光所有战场上、下的敌人,将一切政敌清除;随后,从《理查三世》第一场,让他开始向自己家人下手,将所有顺位在他之前的王位继承人杀光。
诚然,莎士比亚为理查设定的戏局是,从《亨利六世》(下)第一幕第二场开始,除了理查自己,没人相信他将在不太久远的未来,合法、且公正地继承王位;更没人知道他将在这一过程中“决意见证”自己是“一个恶棍”。《理查三世》中格罗斯特公爵理查的长篇开场独白,既是莎士比亚为理查在戏里绘制的第一张巨幅自画像,也是点燃戏剧冲突的引信:“现在,令我们不满的冬天已被这约克的太阳变成荣耀的夏日;怒视我们家族的一切阴云都葬身于深深的海底。现在,我们的额头戴上胜利的花环;……我,状貌粗糙,缺少情爱的威仪,无法在一位轻佻漫步、回眸弄姿的仙女面前炫耀。我,被剪短了这俊美的比例,受了骗人的造物主修长身材的欺骗,畸形,半成品,离完全成形几乎还剩一半,尚不足月,便被送入这个有活气儿的世界,如此一瘸一拐,相貌古怪,连狗都立到我身旁冲我狂吠……那我决意见证一个恶棍,憎恨这些闲散的快活时光。”
这段独白话音刚落,理查便见到克拉伦斯被手持长戟的武装卫士押往伦敦塔。他得意于挑拨大哥爱德华四世猜忌克拉伦斯谋反的阴谋得逞了,他要让克拉伦斯成为“见证一个恶棍”的第一个倒霉鬼。同时,他还要在“自画”的表演中让克拉伦斯相信,这一切都是伊丽莎白王后的诡计。
紧接着,莎士比亚又为理查绘制了第二张巨幅自画像。第一幕第二场,理查拦住为亨利六世送葬的队伍,向悲悼公公的安妮夫人求爱。作为杀了安妮的公公(亨利六世)和丈夫(小爱德华亲王)的凶手,理查的求爱成功了!此时此刻,理查再次沉醉于得意的“自画”表演:“什么?我,杀了他丈夫、杀了她公公,在她内心恨我透顶之时占有她?她满嘴诅咒,双目含泪,一旁是对我怨恨的流血的见证……世上没一样东西对我有利,我不也赢得了她?……我居然是一个了不起的美男子。”
▲伦敦环球剧场
如此精彩的“自画”,当然为了舞台表演。莎士比亚“决意”让他笔下的理查,以这样的表演“见证”伊丽莎白时代观众的记忆。他达到了目的!这个“如此一瘸一拐,相貌古怪,连狗都立到我身旁冲我狂吠”的理查,作为舞台形象,超越了时空,历经400余年,至今不朽。
《理查三世》整部戏便是“驼背理查”在表演这个“一个恶棍”如何自我见证,最终走向毁灭的过程。从舞台(或戏剧)角度来说,观众(或读者)应能接受这样一个理查:他从18岁(舞台上的岁数,而非历史上的真实年龄)亲身参加“玫瑰战争”那一刻起,他便“决意”“见证”一幅完美的自画像——头顶王冠的“驼背理查”。正如第三幕第一场,理查在把即将加冕国王的亲侄子爱德华亲王软禁伦敦塔之前旁白所言:“这一来,我就像道德剧里的‘罪恶’,也叫‘邪恶’,从一个词教化出两个意思。”
换言之,“驼背理查”这个暴君形象完全是通过莎剧舞台来完成的,像A.P.罗西特(Rossiter)在其演讲《带角的天使》Angel with Horns and Other Shakespeare Lectures(1961)中所说:“表面看,他(理查)是恶魔、地狱里的魔鬼和畸形的癞蛤蟆等一切丑行恶态的东西。但只有通过演员的出色才能,并幽默地把喜剧丑角与魔鬼相结合,方能把虚假表现得比真实更具吸引力,这是演员的作用;他赞美‘邪恶’和‘罪恶’,并以此打趣,这是小丑颠倒是非的把戏。”
是的,“驼背理查”是戏剧里的暴君,是一舞台上“自画”表演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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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光明
图源:傅光明提供、视觉中国
编辑:金久超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