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诚
对于这座城市所有高一的孩子来说,今年这个暑假注定与以往不同:除了要应付暑假作业和早已预定好的价格不菲的各类补课班,还需要穿梭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完成志愿者服务工作。理由只有一个,他们是高考制度改革后首届高中生,需要在高中三年内完成60学时即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志愿者工作是让学生接触社会,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好方式,家长、老师都支持。但是,当志愿服务作为高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今后升学挂钩,那么为保持公平公正起见,志愿服务必然要通过指标的量化方式才能得以体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都遇到一些难点,需要通过主管部门的统筹和协调,才能加以解决。
先说说去哪做志愿者的问题。按照目前的操作规定,学生必须以集体为单位在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公布的认证基地进行服务。
据笔者了解,目前很多学校的操作方式是这样的:学校跑去和服务基地签约,签约后一个班级对应一到两个基地,学生就到班级对应的基地服务。由于学生必须要通过学校才能报名,所以去哪个基地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掌握的自主权比较少。可能同学A家住浦东南汇,读书在徐汇,但为了到指定的基地服务,同学A可能路上来回一趟的时间三、四个小时,而服务时间只有一个小时。
记得前阵子,团市委组织的爱心暑托班志愿者网上报名,总算是有了一个让学生自主选择的机会了。据说,学生只要集中几天时间,每天从事8小时志愿服务,一下子就可以解决高中3年40小时“指标”中的大部分。听到这个好消息后,有学生家长开玩笑说,会拿出“双十一”秒杀的精神来对待。可报名当天,有限的名额瞬间被秒杀了。据说就算占了一个名额,后面还有面试,面试通过才叫最终胜利。
学生多,岗位少,再加上老师已经在家长会上反复强调要在认证的志愿者基地服务满40小时——这可是和孩子今后的升学挂钩,于是家长们一看眼下的状况,都坐不住了。
一些有“资源”的家长赶紧给自家孩子联系,嗅觉敏锐的班主任也开始和家长联系,能不能顺带再多稍上几个同学,大家一起解决。可是在一个班级里,看到有的同学一个暑假做5天就能解决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而自己忙活半天却只能完成一半指标——这些学生心里必然不是滋味。
对老师来说,除了要做好开导学生的工作,目前最感到棘手的,是如何解释志愿服务这档子事。说实话,高考改革政策发布后,对于把综合素质纳入高招评价,教育界内部是非常支持、看好这一改革方向的。明明是件好事,由于操作过程的“一刀切”,给人的感觉是志愿服务似乎有些变味了。
志愿服务首先应该是出于学生自己的意愿,可现在规定的学校集体报名的做法,看似保障学生的安全,却忽视了每一个体的差异和需要。学生在选择服务岗位的时候,本应有权利根据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来进行决定,而不是在茫然无知的情况下,被萝卜填坑一样安排到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岗位。
再者,无论是老师、学生和家长,内心对于志愿服务都有这样的疑问:在校内图书馆做志愿者不行么?在学校花圃帮忙劳动不是奉献么?学生的学校和自己居住的社区,恰恰是最容易保证学生安全的,也是离学生最近的地方。但是在这些岗位从事服务,为什么不能纳入评价?
我们相信,政策设计者的初衷是好的。但好的初衷一定不要脱离了学生的实际,不要忘记考虑基层学校和教师的难处。学生开玩笑地说,这事就该安排马云来做。岗位提早在淘宝发布,描述详细,图文并茂。我们看中心仪的岗位就加入购物车,规定个时间大家一起抢。抢到了客服负责通知我们服务的时间地点。学生还美滋滋地说,做得好的信用等级高,下次优先几分钟抢岗位。虽是玩笑,却也不无道理。计划经济的一刀切思路操作起来是快,但效果呢?学生在老师包办下完成的志愿服务,锻炼的能力也是有限的。
对了,还忘记问问高校招生的同志们。学生这些志愿服务的情况您看得到么?您有空看么?都是辛辛苦苦40小时,您是更喜欢在养老院做志愿者的学生呢,还是喜欢在居委会出板报的孩子呢?有答案求您也别说,不然学生、家长和老师又该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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