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师范院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紧缺亟需专业;鼓励高水平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新进高中专任教师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昨天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让上海基础教育界看到了中小幼教师的春天。一位中学校长说:“让优秀的人入队,让入队的人更优秀,这份文件让教师们获得感满满。”
新进高中专任教师门槛提高
复旦大学附属中学见习教师孙梦依今年刚从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毕业,在她的博士同学里,选择成为中小学教师的还有两人。在上海,越来越多的高学历人才正加入到基础教师队伍中来。而将来,新进高中专任教师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这样的“硬标准”已经写入《实施意见》。
为确保基础教育师资队伍专业素养,《实施意见》还从多方面入手提供制度保障:鼓励高水平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完善优秀高校毕业生从教奖励制度,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师范类专业,培养输送高水平师资。
为着力解决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教师队伍结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上海将建立师范专业培养合作联盟,支持师范院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紧缺亟需专业。《实施意见》明确,将完善师范院校(专业)与中小学(幼儿园)互设基地、互派教师、互动发展机制,使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更加契合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
据了解,自2012年起,上海基础教育系统已全面实施见习教师规范化制度,共有约3万名见习教师在近400所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促进新教师从校园到讲台的“无缝衔接”。
建立大中小幼教师境外研学机制
长期以来,学校还是相对封闭的社会组织,教师的视野相对狭窄,教师接触社会和学术团体的机会相对较少,教师的专业活动甚至日常生活方式都比较单一。更多时候,教师生活在两点一线之间,缺少职业发展的资源与机会,导致教育家型的教师出得少,出得慢。
此次《实施意见》强调,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大中小幼教师国(境)外研学机制,积极推动教师出国(境)研学。深化友好城市及姐妹学校教师间交流机制,深化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合作开展伙伴研修活动。
上海市建平实验中学校长李百艳表示,多种多样的教育合作交流、伙伴研修项目等,以及更丰富的培训内容与更灵活的培训机制,将为教师提供更加开放的发展格局。
为帮助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需求,《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教师队伍建设影响的研究,深入推进大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作者:张鹏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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