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江苏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统计显示,本年度共有144篇硕士学位论文“不合格”。
据“江苏教育”发布的《省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和《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江苏省教育评估院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按 3.5%的比例,从 51200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中抽取 1790 篇学位论文,并组织省内外专家分类评议、对标评议、全盲评议。
经专家评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审核,抽检的806篇学术学位论文,平均优秀率为10.5%,比上年提高 2.72%;平均良好率为72.58%,比上年降低 2.4%;平均合格率为 15.34%,比上年降低 0.51%;平均不合格率为1.57%,比上年上升 0.19%。抽检的984篇专业学位论文,平均“优秀率”为4.61%,比上年提高1.08%;平均良好率为 63.38%,比上年提高 0.76%;平均合格率为 28.42%,比上年降低1.73%;平均不合格率为 3.59%,比上年降低 0.1%。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将及时向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报送抽检评议结果和专家意见,同时按照该省既定的评估质量管理规范,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送《论文抽检评议报告书》,并开放“江苏省研究生论文抽检评议系统”,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登录查看抽检论文的具体评议情况。
《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分析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结合管理制度、评审标准、教学改革做好总结整改工作。抽检论文不合格率上升或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不合格率的培养单位,要针对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认真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近三年学位论文不合格率连续较高或本年度论文质量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进行约谈。
《通知》指出,培养单位对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学位论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将学位论文及专家意见一并提交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并填写《2019 年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论文处理情况汇总表》。
编辑:王星
责任编辑:许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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