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分别设定了两个目标:一是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障义务教育,要实现“优质均衡”;二是保障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要实现“应助尽助”;三是保障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要实现“应保尽保”。《优质均衡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优先保障、政府主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介绍,当前义务教育面临着城乡、区域、校际、群体的四大差距,要着力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
第一是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各项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创造良好的教学、文化、生活环境。加大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省级政府要聚焦促进省域内不同地市、县区之间缩小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
第二是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要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合理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切实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推进教育数字化,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服务农村边远地区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是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完善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加快推动县域内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办法及运行机制,加快实现集团内、学区内校际优质均衡。
第四是以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为重点,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确保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作者:张鹏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樊丽萍
图片来源:本报资料图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