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任职“对调”,引发业界关注。
5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一则人事任免通知:河南省政府决定免去顾建钦的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任命邵凤民为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同时,任命顾建钦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公开信息显示,顾建钦曾任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邵凤民则是知名的肾病专家,从基层医师做起,逐步走向管理岗位。2015年9月,两人开始搭班子,顾建钦任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邵凤民任该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有媒体将此称为“钦民组合”。
截至此番任免,该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实现了“对调换位”。
医院领导班子密集调整
据记者观察,起于2018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意见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医院工作,二是院长主持医院行政工作。
此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开始在各省市纷纷落地。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浙江、山东等地多家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纷纷“换帅”。其中,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4家医院几乎同时进行了人事调整。这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中首批启动实施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的单位。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夏建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次人事调整的重要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不久后,济南市卫健委也发布关于任免通知,涉及当地多家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的职务调整。
背后有何深意?
短时间内,河南、浙江、山东等地多家医院领导职务变动,是单纯的人事任免,还是背后另有深意?
记者注意到,上述人事任免的通知,都有一个共同点——几乎所有的调整都聚焦在医院院长和医院党委书记两个职务间。这一变动,如果追根溯源,还得追溯到我国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上来。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通常是院长负责制,以往的政策也一再强调院长的主导地位。
而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后,医院党委和院长在定位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上述中办印发的《意见》内容要求: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后,医院的财务、人事等很多具体事宜都不再是院长负责,医院的第一责任人变成了书记而不是院长。医院党委将通过集体决策对公立医院的运行起最后的决定作用,而院长不再担任“决策者”,转为执行层面。
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院长不再可能兼任党委书记。而党委书记兼任院长的,则会实行专职副书记来抓医院党建工作。
书记成为第一责任人
据记者观察,在公立医院,医院的书记主要负责整个医院的党组人事建设,制定全院的发展规划,传达部署省市卫生医药系统各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各种事务,其它医院的行政管理、治病救人、科研教学、财务后勤等由医院的院长负责。医院的纪委书记主要是负责处理本医院内各种违纪行为,纠正不正之风,负责调查院内各种违纪案件,协助处理医患纠纷,发布处置公告等。
“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极具现实意义。”上海市奉贤区卫健委主任余仲威告诉记者,以往的院长负责制,存在很多问题,有些院长虽然在业务上有专长,但政治素质并不是很高。尤其体现在用人方面,往往出现用人失当、一言堂的局面。看似提高了医院的业务水平,其实是低水平的发展。
可见,在行政化严重的中国公立医院,院长也是政府官员,且掌管着营收动辄上亿甚至几十亿的公立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公立医院,院长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并常常面临巨大的利益诱惑,因此也令院长的职业风险巨大。而实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后,党委书记将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医院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医院的书记和院长均系分设,身兼一职的并不普遍。据“健康界”2018年8月份查阅复旦排行榜前100名公立医院的资料得知,仅有两家医院的院长与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这两家医院分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和浙江省肿瘤医院。
上述《意见》对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落实情况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实施办法。
可知,接下来此还会有更多公立医院紧随河南省人民医院的步履,以保证“意见”真正落地,这也将会对未来公立医院的运营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且直接影响到医改的进程。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唐闻佳
来源:医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