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棣
这是1992年8月17日《纽约时报》上的一篇报道。标题前半句是“警方正在寻找”。其内容说的是一名妇女被刺伤致死时,旁边有12个人喊着:“杀死她,杀死她。”现在,警方将指控他们帮助及教唆谋杀。奥克兰警署的约翰·麦克纳巡佐甚至气愤地对记者说:“通常,你会听说袖手旁观,但是这个事件是另外一回事,人们旁观并参与了。”这一情景并不陌生,以至于几个朋友异口同声说:不是小学课本上的事么?
不禁回忆起自己上学时,为不喜欢鲁迅,做不好阅读理解题感到过的痛苦。后来发现很多人也不喜欢,也说不清楚“两株枣树”的深意,心情好了许多。从事写作后,萨特让我重新想到了鲁迅先生。我玩笑似的将他们说成是被哲学,或思想毁掉的小说家,心里却很严肃地为他们的小说才华惋惜。忽略时代背景,光谈小说艺术也许是不对的。但我必须说小说应该停留在“警方正在寻找”的状态,思想可以被简单地理解成“为杀手欢呼的人”。两者间的过程才是写作,两者间最好不要出现对彼此的绑架。至少对于我来讲,小说是提问,不是总结;是飞翔,不是脚踏实地;是展示对世界的无数看法,而不是把这些看法挨个阐释。尼采、叔本华,甚至拉康、齐泽克们才应该干后一种事。
这次,我再读鲁迅,学生时代认为的难度已悄然改变了定义。现在,更多的是出于心理上的困难——很多被描述的情况并未改观,且有一种预言落实的感觉。言词与犯罪是由这个报道衍生出的疑问。在我的阅读生活中,这个问题的确如朋友们所说,最早是来自鲁迅小说的。
像美国旁观者出现在进行中的谋杀现场一样,中国民众出现在革命者夏瑜的行刑现场。旁观者代表是小业主华老栓。他在黎明前为了获得人血馒头赶到夏瑜被杀现场:“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药》)其中写到的好奇、麻木、愚昧在另一篇《阿Q正传》里没有半点改变。主人公阿Q返回未庄,把城里看到的最精彩、最好看、最热闹的事,在旁观者的簇拥下,津津乐道地讲出来:“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革命党人被杀的故事使“听的人又都悚然而且欣然”。
鲁迅第二本小说集《彷徨》中有一个写于1925年的短篇《示众》,这个作品一般读者不大注意。示众是一种特殊的“看与被看”关系。拉你到人群里揍你的意义和关起门来揍你是有区别的。前者你除了感到疼,精神还会崩溃。鲁迅抓住这发现,写了“首善之区的西城的一条马路上”的示众场景,再加上一贯冷峻的笔触,周围人被具体到眼神,挪脚的动作之类。被示众的人以“白背心”代替,最后还是剩下了“马路上就很清闲的,有几只狗伸出了舌头喘气;胖大汉就在槐阴下看那很快地一起一落的狗肚皮”和一声叫卖“热的包子咧!”。伟大的鲁迅在示众、撞车的事之后,丢下这样一个词:“清闲”。语气之坦然!
鲁迅的小说很重复,很多描写都似曾相识。这小说第一段和鲁迅大部分小说更是相似。个人觉得这种重复,在鲁迅这里,就很独特的,不能归入写作技巧上所指的重复。可看作是一种精神捶打,如一个法律书上才会说的话:“它不仅有着政权对被看者与看者的暴力,而且有着看者对被看者的看的暴力”。
这种小说不是我所说的小说,或者你可以不把它当小说。我就从未分清其中的环境、人物、故事情节——时局动荡,人心涣散,环境凋敝,无知麻木,无外乎如此。重要的是民众目光被揪了出来,看着看着,眼前一黑。
一个十一二岁的胖孩子、路对面的巡警和绳那头拴着的“白背心”、秃头老头子、红鼻子胖大汉、抱着孩子的老妈子、小学生、猫脸的人、长子、椭圆脸、车夫。这种麻木在十一个人物里传递。只有一个工人似的粗人充当了第十二个人,鲁迅送了质疑者一个“于是仿佛自己就犯了罪似的局促起来。终至于慢慢退后,溜出去了”的下场。
再来看《孔乙己》结尾处:“在众人鉴赏的目光里,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样一种目光始终存在,透过它看到的,也只能是一种结局。有时,觉得鲁迅是在用文字寻找“为杀手欢呼加油的人”?如果是的话,我宣判1925年的中国旁观者在这篇文章中与1992年的美国旁观者同罪,请鲁迅先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