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
前两年买到过一袋大米,样子好看煮出来一吃却有点涩嘴。知道这米定是“加工”过的了。扔掉可惜,一想,窗外花架上时常会飞些鸟来,何不给了鸟吃? 于是,我每天就抓一把米在花盆里,直到米袋见空。这时发现自己已经一发而不可收了。之后,把包多下来的馄饨皮晒干、掰碎,过期的五谷杂粮,通通成了鸟食。一时接不上,索性米箱里抓把好米应急。还意外地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以往锅、碗里残剩的,不小心掉在桌上地下的以及洗刷后留在水槽里的米粒,现在会仔细地一粒粒收集在手心里,拿去倒在花盆里。
经常来花架上的有一群麻雀、一对杜鹃和一只白头翁。时间一长,发觉和这些鸟也生了些亲近感。而有时候静下来想想,感觉到这种亲近感里仍然存在着亲疏和程度的不同的。原来,存在于人世间的这种情愫,也是会“移情”于人和鸟类的关系中的。
来的鸟中,我最喜欢白头翁,尽管它来的次数是最少的。喜欢它自然是因为它在三类鸟中算得上是漂亮的,歌喉也算宛转动听。然而这种喜欢仍然是相比较而言的。有时候,一把米拿在手心上,眼前会希望飘浮出一些动人的景色,当然主角不会是白头翁,而是古诗里诸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 《绝句四首》),“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等等这样的情景。
而麻雀,自然是排在最末的。我小时候参加过所谓“消灭四害”的群众运动,麻雀正是四害之一。那场面真是轰轰烈烈,每家每户的晒台甚至屋顶上都站满人,一眼望去,人山人海。有的大声喊叫,有的敲着各式各样从家里可以搜寻出来敲得出声响的东西,我那时拿着的是一把筷子,一个脸盆。如此喧闹的目的,是让飞着的麻雀体力不支而从空中跌落下来。后来这场运动虽然无疾而终,麻雀的身份却仍然是低贱的。记得当初常常去学校附近的五角场一家小饭店“改善”伙食,一碗阳春面八分钱,外加两只麻雀四分钱。如今社会和人的观念进步了许多,伤害它们的事情也见得少了。拿我的例子,那次一只麻雀误入我的房间,恐惧中一头撞向玻璃窗,跌落在地上。我小心地捧起它,放飞回它的天空。要是在那些年,不要说这白送的野味,我还曾经用一只淘米箩、一根筷子、一把米设陷阱诱捕过麻雀呢。
在杂乱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头脑里经常会冒出诗人于坚的一首 《避雨之树》:
寄身在一棵树下 躲避一场暴雨
它用一条手臂为我挡住水 为另外的人
从另一条路来的生人 挡住雨水
它像房顶一样自然地敞开 让人们进来
我们互不相识的 一齐紧贴着它的腹部
……
我看见蛇 鼹鼠 蚂蚁和鸟蛋这些面目各异的
族类
都在一棵树上 在一只袋鼠的腹中
在它的第二十一条手臂上我发现一串蝴蝶
它们像葡萄那样垂下 绣在绿叶之旁在更高处 在靠近天空的部分
我看见两只鹰站在那里 披着黑袍 安静而谦虚
在所有树叶下面 小虫子一排排地卧着
像战争年代 人们在防空洞中 等待警报解除
那时候全世界都逃向这棵树
读到此,我们会为大树的这种无私、平等的博大胸怀而感动。然而大树似乎并不理解人类的这种感情,诗人写道:“它不关心或者拒绝我们这些避雨的人”,“它不关心这首诗是否出自一个避雨者的灵感”,它甚至不躲避人类的斧子,“使它在死去以后成为斧柄或者火焰”。最后,诗人直接把诗的立意推向了新的高峰:
雨停时我们弃它而去 人们纷纷上路鸟儿回到
天空
那时太阳从天上垂下 把所有的阳光奉献给它
它并不躲避 这棵亚热带丛林中的榕树
像一只美丽的孔雀 周身闪着宝石似的水光
诗人以一种反衬的方法,用雨停之后人们纷纷“弃它而去”、“鸟儿回到天空”这些可能被我们人类解读为“忘恩负义”的行为,而在大树“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自然本性,进一步揭示了能够淡然于“百姓日用而不知”,方能显示“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易经系传》) 的大仁大爱的精神本质。一向以为自己是怀有平等意识和爱心的我,潜意识里还是免不了会把人世间的不平等意识“移情”于人与鸟类的关系中的。哪怕是人群里的弱者,对于更为弱小无助的鸟类,仍然还可以以“万物之灵长”自诩,实行“人为自然立法”(歌德语) 的权力。要消除这种劣根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杜鹃的态度,更为微妙。细细想来,这种心理情绪或许多少受了“文化”的影响。因此难免会在常识、经验和习俗、文化积淀的“知识”之间纠结。
在传统文化观念中,杜鹃因“其声哀而吻有血”而被视为“哀鸟”。古诗里不乏这种凄哀之音:“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李白 《蜀道难》)“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白居易 《琵琶行》)“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秦观《踏莎行》)“三更月,中庭恰照梨花雪;梨花雪,不胜凄断,杜鹃啼血。”(贺铸 《忆秦娥》)“从今别却江南路,化作啼鹃带血归。”(文天祥 《金陵驿》) ……郭沫若是常常愿意做翻案文章的,他在 《杜鹃》 里说:“我们一提起杜鹃,心头眼底便好像有说不尽的诗意。”“它本身不用说,已经是望帝的化身了。有时又被认为薄命的佳人,忧国的志士;声是满腹乡思,血是遍山踯躅;可怜,哀惋,纯洁,至诚……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了爱的象征。”然后他话锋一转:“然而,这实在是名实不符的一个最大的例证。杜鹃是一种灰黑色的鸟,毛羽并不美,它的习性专横而残忍。”杜鹃“产卵在莺巢中,让莺替它孵卵哺雏。……鹃雏孵化出来之后,每将莺雏挤出巢外,任它啼饥号寒而死,它自己独霸着母莺的哺育。……想到了这些实际,便觉得杜鹃这种鸟大可以作为欺世盗名者的标本了。”
其实杜鹃“专横而残忍”和“不吉利”的观念在民间倒是相当流行的。我对这个观念印象之深刻,是并不亚于古诗所给予我塑造的杜鹃形象的。因此,它也就多少影响着我对于眼前那一对杜鹃的情绪。而事实上,我眼前的杜鹃,虽然不漂亮,却也不丑;两
只杜鹃隔着老远对鸣时,声音少有波澜且拖着长音,听上去确实不那么顺耳,但是倘若没有古诗事先灌输于我的意象,似乎听不出这里面还蕴含着这么多的哀惋之情在。其实它们比白头翁和麻雀要更亲近于我的。我给它们喂米的时候,它们起初还惧怕我有什么不良动机而飞去对面的屋顶窥探着。时间长了之后,就不怎么避我了,虽然一边啄着米,一边仍不时地警觉我的动静。全然不像白头翁和麻雀,只要瞥见我的身影,马上一哄而散。所以我们有时是宁肯迷信“知识”,而不顾眼前的事实和经验的。由此想到诗人西川的 《夕光中的蝙蝠》,描写人们是如何被各种各样有关蝙蝠的“知识”———在曾经是权威的书本里的、在伟大艺术家戈雅的绘画中的、在长辈哄小孩的传奇故事中的等等“知识”———所误导所迷惑的情景:
似无望解脱的精灵
盲目,凶残,被意志引导
有时又倒挂在枝丫上
似片片枯叶,令人哀悯
……
在夜晚,如果有孩子迟迟不睡
那定是由于一只蝙蝠
躲过了守夜人酸疼的眼睛
来到附近,向他讲述命运
一只,两只,三只蝙蝠
没有财产,没有家园,怎能给人
带来福祉? 月亮的盈亏褪尽了它们的
羽毛;它们是丑陋的,也是无名的
……
自从培根喊出“知识就是力量”这个口号以后,人类在之后的数百年中利用知识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与进步。而当“知识”的魅力转化为信仰以后,各种愚昧和伪知识也会乘机以知识的名义灌输人们的头脑。《夕光中的蝙蝠》 告诉我们,破解这种愚昧和伪知识的方法有时简单得让人惊讶,只需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实,而这些事实又是那么的浅显,直逼常识———
它们的铁石心肠从未使我动心
直到有一个夏季黄昏
我路过旧居时看到一群玩耍的孩子
看到更多的蝙蝠在他们头顶翻飞
夕光在胡同里布下了阴影
也为那些蝙蝠镀上了金衣
它们翻飞在那油漆剥落的街门外
对于命运却沉默不语
在古老的事物中,一只蝙蝠
正是一种怀念。它们闲暇的姿态
挽留了我,使我久久停留
在那片城区,在我长大的胡同里
蝙蝠对于人们强加于它们的误解与讹传的命运,只能“沉默不语”。这样就更需要像 《夕光中的蝙蝠》 里的主人翁那样,具有尊重事实、改变观念的勇气。然而愚昧和伪知识之所以有市场,因为还有不顾常识的人存在。“多数人对自己所遇到的事情不假思索,即便受到教育之后也还不了解,虽然他们自以为了解。”(赫拉克利特语) 而“迷信”是催生这个市场发达的发酵剂。
当然,换另一种角度去看,对于杜鹃的诠释,无论是古诗还是民间传说,与杜鹃本身其实是毫不相干的。诠释本身不过是人类对鸟类的“移情”,折射出来的仍然是人类自己的感情。同时,无论是古诗还是民间传说对杜鹃的诠释,也还是在表达人们的善良、美好的感情,虽然“习性专横而残忍”之对于杜鹃,甚至“盲目、凶残”之对于蝙蝠,显得有失公平。给予自然界以种种“文化”的诠释,或者人以自我“移情”于自然界,对于艺术、科学都是必需的,也是情感宣泄与求知的本能。“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虽然“相看”只是人类对自然界的自作多情,而如果没有了这个“相看”的“移情”,那些“见景生情”的山水诗、状物诗岂不都要扔掉? 人类会过得多无趣啊。当然诠释应该是善良而美丽的,一如我们可以将“爱的象征”赋予杜鹃,也可以借用“鸠占鹊巢”的“专横而残忍”鞭挞人世间的不平,却不要把人类残酷的战争、恶性的商业竞争冠以所谓的“丛林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