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新作为的重要指示,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去年以来,全市各地区各单位积极探索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合力运行 打造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共同体”
嘉定区系统谋划抓推进,坚持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先行,坚持部署发动、培训督查推动,制订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1+4”文件,全区71家处级单位、88家区属二三级公司、337家村居、33家经济小区党组织已全面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同时,聚焦重点抓突破,围绕明晰责任、协同发力和考绩问责三个主要环节抓落实。
聚焦“明晰责任”这一基础。开出“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以及由党委决策、干部认领,打造责任落实的“路径图”。“问题清单”回答“重点解决什么”,聚焦管党治党急需补齐的短板问题,由职能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和纪委研判,最后党委审定;“责任清单”回答“谁来领衔解决”,把责任压实到职能部门和干部身上;“项目清单”回答“如何有效解决”,以项目化方式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针对履责过程中存在的前紧后松、时紧时松现象,搭建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和失责情况两个记实平台,强化过程管控。
聚焦“协同发力”这一重音。着眼攥指成拳,党委书记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过程中勇于“揭盖”,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驱动效应;纪委监委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主动“发球”,实现横向、纵向两个维度的联动协同、上下齐发力。
聚焦“考绩问责”这一关键。改革考核方式,直指消除履责内生动力产生的阻塞点,营造主动查纠问题的工作导向,引导各级党组织自觉聚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开展“面对面”“红脸出汗”式的履责约谈明示提醒干部。优化评议渠道,在做好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履责情况开展评议的基础上,增加基层干部群众对领导个人履责情况的评议,使评议更客观、更具针对性。纪委监委敢于“亮剑”,用好问责“利器”,对失职失责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2017年共问责31人(次),比2016年增长287.5%。
抓住关键环节压实“一岗双责”
闵行区委紧紧抓住“一岗双责”这个关键环节,通过明晰内容、健全机制、拓展延伸等措施,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明晰“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为三张清单14个方面51项内容,设置量化指标,使班子成员履责内容更加清晰。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本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领受重点任务,经常督促、指导牵头部门抓好任务推进,发挥“头雁效应”,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督责要求,年末结合民主生活会,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通报各自“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主要负责人逐一点评。
健全“一岗双责”履责机制。探索廉情抄告机制,将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抄告给分管领导,由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告,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完善案后治理机制,针对本区发生的典型案件,区委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分析制度漏洞,研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做到查办一起案件,堵住一个漏洞,规范一个领域。注重以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纪律教育会作为落实“四责协同”重要载体,督促班子成员以案为鉴、扛起责任。改革考核评价机制,优化调整绩效考核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项目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督促班子成员主动发现问题、敢于处理问题。
推进“一岗双责”拓展延伸。结合探索推进巡察、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联动协同,同心划船、同心合力。突出政治巡察,把“四责协同”机制尤其是“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精准发现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加快探索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归口监督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四责协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日常监督。选择街镇开展试点,授权部分监察职能,加大对各级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监督力度。在严肃问责直接责任人的基础上,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同心同向 协同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推进“四责协同”,为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同心划船,共同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发挥纲举目张、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作用,紧紧依靠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以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为表率,带动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合力推动“四责”协同运转。突出协同“重音”,提出加强“四责”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协同检查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自觉。
同向发力,合力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各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履责尽责、沟通联动、责任共担、同向发力。党委书记主动做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谋划的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履好职尽好责,同时抓好业务工作,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的监督,与业务职能部门的监督有分有合、相互促进。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加强招生录取风险防控,强化关键环节监管。结合市委巡视、党委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细化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26项责任清单、79项任务清单、75项制度清单,引导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清单内容,推动责任逐级向基层延伸。
同频共振,健全完善管党治党长效机制。推进落实系统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实行述职检查测评制度,对系统1/3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反馈意见建议;对1/3单位进行现场述职并开展点评;对1/3单位进行书面述职。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近两年分四批完成对所有委管单位的巡察和专项检查的全覆盖。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整改不力、重视不够、不抓不管等问题,以及违纪违规问题,予以严肃问责。探索形成抓整改、抓问责、抓长效的“三部曲”机制,防止“就事论事”整改,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形成长效。
发挥“头雁”效应 认真践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
上港集团党委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践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企业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各领域、各方面。
强化政治责任,突出责任定位。集团党委聚焦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核心,推进党建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连续17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教育活动,连续18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围绕权力风险点、职工关注点和监督重点区域,制定党委主体责任40条、纪委监督责任33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24条、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12条。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细化完善各单位个性化责任清单共计4500余条,向职工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加强决策监督,强化风险防控。集团党委狠抓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程序,通过决策监督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狠抓“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规定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过“三重一大”讨论决策。建立以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为主体的三级预控网络体系,制定防控措施1.6万余条,形成以教育、制度、监督、查处、追究为一体的网络化预控体系,为“四个责任”落实提供着力点和落脚点。建立全覆盖的季度专项检查工作机制,对存在决策问题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追责。2017年,通过专项检查对七名集团党委管理人员予以问责。
加强考核体系,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党组织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设立70余项具体指标,将基层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个责任”清单等内容纳入考核,与经营业绩同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有力推进“四责协同”机制的有效落实。
“四责协同”机制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深化上。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将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评判标准,以“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撬动各项工作,引领形成上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作为的新动力。
作者:沈竹士 徐炳文 俞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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