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布的《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细化了五方面20项工作举措,将服务保障措施贯穿于检察工作各环节。
“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把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上海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城市之一,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意见》主要聚焦制度供给、权益保障、效率响应、宜居生活等优质营商环境四项衡量指标。
在制度供给方面,强调深化改革创新,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对市场主体司法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的衔接、协作机制,构建司法保障的坚实制度环境。
在权益保障方面,明确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切实维护民营中小企业和外来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对社会危险性不高的涉案企业重要岗位人员慎用逮捕强制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全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在效率响应方面,聚焦司法质效,要求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中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互联网+”绿色检务通道,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环境。
在宜居生活方面,除了要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外,还要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
作者:何易
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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