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宣读了获得改革先锋称号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 邹碧华。
邹碧华,1967年1月出生,江西宜春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2014年下午,47岁的邹碧华,在前往参加一场司法改革推进会途中突发心源性疾病,不幸辞世。当晚起,法官、律师、媒体记者、曾经的案件当事人,纷纷在微信朋友圈中刷屏表达哀思。他曾如此诠释“法官”两字: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问题,但如果能以审判实践推动各方力量的介入,就能营造整个社会的人文关怀与温暖。
邹碧华担任法官22年,先后参与审理过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他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他尊重保障律师权益,组织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受到律师界广泛好评。担任市高院副院长后,他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亲自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为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突破瓶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上海法院是中央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市高院党组确定他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他勇挑重担、不畏困难,开创新的工作,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司法改革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和智慧,鞠躬尽瘁,倒在了司法改革的征途上。
作者:顾一琼 刘栋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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