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很多人都喜欢与朋友相聚,小酌几杯,但是喝酒了还开车,结果就悲剧了,醉酒驾车以身试法,新年第一天就“锒铛入狱”。
2019年1月1日晚,普陀警方就查获了一名因和朋友“嗨过头”醉驾开车的驾驶员,目前该名驾驶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月1日21时5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中山北路武宁路路口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小客车驾驶员的蓝某有酒驾嫌疑,民警现场对他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达91mg/100ml。随后,民警又带蓝某至医院抽血检测,经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蓝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所幸未发生交通事故。
到案后,据蓝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和4个朋友在某饭店内聚餐,聚餐时他喝了5瓶啤酒,餐后他前往按摩店做了spa并且睡了一觉。晚上21时,蓝某接到朋友电话约他出门,他自以为睡了一觉以后身上的酒已经散了,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不想被民警查获,后悔不已。他说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一定不敢再酒后开车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蓝某因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很多人认为中午喝酒晚上开车,或者晚上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是没有问题的,事实证明并非如此。酒后驾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上路,后果是你所无法承受的,世上也没有后悔药让你再来一次。
作者:何易
编辑:朱伟 李静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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