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21时许,崇明公安交警在设卡盘查过程中,发现一辆黄色轿车在检查点前停车不肯上前。民警上前检查时,该车先倒车逃离,但因退路被警车拦住,又向前加速撞开交警设置的锥形桶,并将示意其停车的交警手中的指挥棒撞碎,随后继续加速闯红灯逃离。
经崇明警方调查,于2月23日上午将嫌疑人方某某(男,26岁,安徽省巢湖市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据嫌疑人方某某称,其当晚开车途径检查点时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担心车辆会被扣,于是选择冲卡逃逸、以身试法。
目前方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其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也由交警部门予以处罚。
本来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涉嫌交通违法,处以的是行政处罚,但方某某却选择以冲卡形式逃逸,并毁坏警用装备,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将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若罪名成立,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公安盘查,请配合检查,切勿因为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法律后果。
作者:何易
编辑:徐梦婷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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