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主要制度规则宣告出齐,证监会和上交所共发布了“2+6”项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相关办法和业务规则。这也意味着科创板正式开闸,IPO申报材料今天就能开始递交了。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方面工作,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
小编仔细梳理了一下,此次的修改完善中值得关注的干货都在下面:
重点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
证监会修改完善后的《注册管理办法》明确,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精简优化现行发行条件,突出重大性原则并强调风险防控;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并针对科创板企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则。
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一步强调,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重点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同时,关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具有内在逻辑性,加大审核问询力度,努力问出“真公司”,把好入口关,以震慑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红筹企业上市标准敲定
科创板的一大突破就是允许红筹企业上市。此次修改后的规则进一步明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规定的相关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其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股份减持采取宽严结合
此次科创板股份减持制度的完善可以说是宽严结合,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
具体来看,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缩短了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年,期满后每年可以减持25%的首发前股份;优化未盈利公司股东的减持限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减持作出梯度安排。明确科创板股份减持的其他安排仍按照现行减持制度执行,同时,为建立更加合理的股份减持制度,明确特定股东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具体事项将由上交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投资者门槛:50万+2年经验
科创板企业商业模式新,技术迭代快,业绩波动和经营风险相对较大,有必要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数据测算看,50万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比较合适。
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约300万人,加上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超过70%,总体上看,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不是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拦在科创板大门之外,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
暂不纳入T+0交易机制
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投资者建议引入T+0交易机制。实际上,T+0交易机制在A股市场并不是新鲜事物。上交所成立初期曾实施过T+0交易机制,但最终因为市场条件不成熟,转而采取T+1交易制度。国内对实施T+0交易机制一直有呼声,但是也存在不同意见。经综合评估,按照稳妥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未将T+0交易机制纳入。
作者:唐玮婕
编辑:唐玮婕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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