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正在奉贤某购物中心某餐饮店上班的小周接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让其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自己到奉贤打工还不到两年,没犯过什么错啊。”一向老实本分的小周接到电话嘀咕了半天,没多久,他就坎坷不安的来到了奉贤某派出所,一名表情严肃的民警接待了他,直到这时,他才知道自己一不小心被同事兼好友刘某拉上了 “贼船”。
那还是几天前单位发工资的那天,小周刚刚拿到本月的工资,正想着快过年了给父母买点什么好带回家尽尽孝心,就在这时,自己关系一向不错的同事兼好友刘某找到了他,想让他下班以后陪同去拿一下手机。小周知道,一个月前,刘某就跟自己说过他的手机拿去修了,反正也没什么事,小周就答应了。
下班后大约晚上21点半,两人一起骑着小周的电动车,从他们工作的地方往手机店赶去。开到半路上的时候,刘某突然对小周说自己的手机其实是抵押的,抵押了 1600元。同时他还告诉小周,赎回来的话钱太多了,到时候看情况,如果老板先给他看手机,他就拿了手机就跑,不给钱了,如果不给他看手机,他就付钱。
听了刘某的话,小周大吃一惊,有心拦着他,但想到刘某和自己一样都是打工仔,目前的收入在生活上确实有些困难,而且自己朋友也不多,刘某算得上一个所以实在抹不开脸面。他犹犹豫豫说:“说快过年了,被警察抓住不好。”刘某没有理会,说:“没事的,我自己现在确实很缺钱。”转了转头,还告诉小周,称到时候为了避免逃跑的时候被老板追到,让小周骑着车子停在远处要路过的一个地方接应他,不要停在店门口。
听了刘某的话,小周有点担心,说:“快过年了,万一被抓,我就不能回去过年了。”刘某安慰小周说:“没事的,和你没关系,你在那个地方等着就可以了。”犹豫再三,想到刘某一直把自己当朋友当兄弟,再加上又不是让自己去干坏事,小周就点头同意了。
在手机店附近,两人从电动车上下来,小周原想和刘某一起去看看情况。但刘某拦住不让他去,只让其在远处等他。小周只好骑着电动车到事先两人说好的那个地方,停在路边。
等了大概十分钟,就远远看到刘某一路冲刺的跑了过来,一下子骑上电动车后座,大喊“快跑!”。容不得小周多想,发动车子一加速,呼啦一下带着刘某一下子就窜了出去。为了避免有人追到自己,刘某还让小周不要直接走回家的路,让其兜了一大圈才让他停下来,说要看看手机有没有被定位。
停下车后,小周满脸紧张的把头凑了过来,看见刘某正在查看手机上的微信,再仔细一看,原来刘某要把之前所加的手机店老板的微信给删了。小周想想总感觉不太对,就劝刘某说先不要删。刘某想了想,就先把对方的微信给拉黑了,同时又告诉小周说手机抵押了 2000元。
见刘某从之前骗自己说修手机到抵押,再到取手机变成抢手机,已连续骗了好几次,小周当即火了,和刘某吵了起来。刘某知道自己理亏,也就没多说什么。
小周见刘某不吭声了,刚好手机上又收到短信,两人一看,原来是之前抵押手机的店老板发短信说不要利息了,只要本金还了就行。小周就再次劝说刘某,让其把本金转给对方,但仍然被刘某拒绝。两人最终不欢而散,各自回了家。
原以为这个事和自己无关很快就抛到脑后了,哪知,没几天警察就找上了门。原来,刘某当时抵押手机时,登记了身份证信息。店家报警后,办案民警根据这些登记的信息,很快就将刘某抓获归案。经警方讯问,刘某供述出了协助自己抢夺后逃跑的小周,这才有了小周接到让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的那么一出事。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案发前一个月,刘某因手头拮据,想将自己的一部苹果手机卖了换点钱用。经过一个手机店时居然看到介绍说可以抵押手机。刘某就将自己的手机以2000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店家,双方约好当一个月利息300元,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把手机取走。成交当晚店家就通过微信给刘某转了 1500元,同时还给了刘某500元现金。案发前几天,手机店老板联系刘某,让其尽快将手机赎回。两天后,在刘某领到工资当日,其就联系了手机店老板,称晚上去取手机。下班后,刘某约了同事小周一起去手机店取手机,让小周在手机店附近路口等候,自己一个人进了手机店。在取手机时,假意要查验一下,趁店家不注意拿着手机转身出门就跑,在小周的接应下逃离了现场。
犯罪嫌疑人刘某、小周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抢夺罪,2019年2月25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作者:何易 张宇华
编辑:陈晨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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