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上午至28日上午举行。
会议将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据了解,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9件。
其中涉及法制综合的2件,占比约4.1%;涉及内务司法的7件,占比约14.3%;涉及财政经济的15件,占比约30.6%;涉及教科文卫的9件,占比约18.4%;涉及城建环保的15件,占比约30.6%;涉及侨民宗外事的1件,占比约2%。
最终,40件议案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另外9件代表提出的议案,经审查拟不作为议案,对符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的,建议代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据介绍,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都是本次大会上代表们关注的焦点。其中,经济、城市建设和管理等领域的议案数量较多,约占三分之二。
这些议案最终能成为地方法吗?下周我们拭目以待。
再来回顾一下上海两会上代表提出的部分议案:
关于加快制定《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
许丽萍等 15 位代表提出:房屋安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城市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缺乏独立的地方法规。本市房屋总量巨大、类型各异,部分老城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同所有权的房屋其主体责任有待细化;大量的建设活动如措施不当,会引起邻近房屋开裂与倾斜易引发社会矛盾;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和空调外机 也易引发风险事件。为加强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和法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议加快制定《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 理条例》,细化各级政府管理责任、明确房屋所有人的主体 责任和房屋使用的安全责任,并对房屋检测、安全鉴定、应 急情况处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关于加快《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修订的议案
许丽萍等 21 位代表提出:在城市飞速发展进程中,本 市房屋租赁市场需求凸显,多元化特征明显。现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部分条款规定偏于原则,需要进一步细 化,同时也需要结合新的实践增加相关内容,以提升房屋租 赁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为此建议,尽快修订《上海市房屋租 赁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增加对房 屋租赁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规定,细化出租房屋的基本要 求,强化出租人的监督职责,加强对直管公房?转租乱象? 的管理,明确旧公房拆除重建时出租人与多个承租人?协商 一致?的界定,并增加租赁综合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管 理等内容。
关于提请市人大制定本市家政服务行业管理条例的议案
王芳等 14 名代表提出,近年来上海正在使用或有家政 服务需求的家庭已超三分之一。家政行业市场供不应求,矛盾明显,引发无证经营、肆意抬高价格、行业恶意竞争、服 务欺诈、劳务纠纷等各种社会问题。本市亟需对家政服务行 业管理进行立法,解决家政行业乱象,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为此建议,一是要明确家政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在从业机构、人员资质、上岗要求、职业技能评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二是要明确政府管理职能和行业协会管理职能。在政府指导下建立由市行业协会统筹、各区行业协会分治的行业长效自律治理体制;三是要明确家政服务行业人员的信息采集机制。对中介机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等进行采集和登记,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四是要明确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五是要明确家政服务行业纠纷处置。
关于建议制定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
厉明等 18 名代表提出,本市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机动车 的数量占比高,去年查处的事故中有 60%涉及非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漏洞,对其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 还不太令人满意、整治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非机 动车主要是电动车存在乱停车、乱鸣笛、乱改装、乱骑行、 乱闯灯、乱载人、乱抢道、乱挂牌、乱销售、乱载货等十大 乱象,亟需加强管理。
为此,建议:在市政府规章《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的基础上,由市人大制定《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 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共享单车管理、送餐和快递电动自行 车管理、运用?电子警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 管理等作出规定。
关于建议市人大加强监督,督促政府完善《上海市网络预约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并加强网约车监管和总量 控制的议案
杨国平等 22 位代表提出:2016年11月颁布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施行两年多来, 在执行层面逐渐显露效力层级较低和内容不够完善等局限 性,职能部门在管理中存在着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不能满足对网约车依法管理的实际需要。为此,建议市人大开展专项调研,评估《若干规定》施行以来的实际 效果,指导和督促职能部门修订完善《若干规定》,并加强上海市网约车监管和总量调控。
作者:祝越
编辑:朱伟 李静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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