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防护情形下使用明火作业,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期,青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开展日常巡查时,查获一起违反规定使用明火案件。
3月12日16时许,青浦公安分局夏阳派出所按照勤务要求开展视频巡逻,当视频巡逻至华浦路时,发现华浦路某号水果店门口一男子在进行电焊操作,周边无消防灭火设备和防护设备,随即指令民警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该操作男子现场情况,发现该唐姓男子提供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件系伪造的,而其也无动火许可证,遂将唐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违法人员唐某交代,其早前接老板交代至华浦路某号进行门头装修,当日15时许,其从暂住地驾车前往上址,在装修门头时,因需要焊接,其就拿出自带的电焊设备在未设置防火灭火设备的时候进行焊接,直至民警前来检查被查获,其出示的特种行业操作证系在老家时从他人处购得的伪造证件。目前,违法人员唐某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青浦警方提醒:未持证且周围无灭火器等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形下进行明火作业十分危险,一旦明火四溅易引发火灾,将对百姓的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青浦警方将继续加大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创造与维护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作者:何易 俞伟辉
编辑:徐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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