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名因经商失败,涉嫌诈骗20余万元的在逃人员,在铁路上海南站被民警查获。
5月7日下午,值勤民警刘警官在上海南站候车室巡视时,发现一女子神情异常,即对其进行查问检查。经核实,该女子姓王,系涉嫌信用卡诈骗20余万元的网上在逃人员。
据悉,2016年间,王某因生意失败,不仅将自己的房产作了抵押,还利用自己KTV总经理的身份,通过银行办理了高额度的信用卡,并一次性刷爆。银行方面发现王某的信用卡未支付当月最低还款限额,甚至在这之后就再没有任何还款记录,遂予报警。
当铁路警方查获王某时,其狡辩称自己正在与银行协商处理此事,还说自己抵押的房产还在,银行难道还怕自己不还钱?目前,王某已被移交当地警方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示:近期信用卡诈骗呈高发态势,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使用者透支金额也越来越大。不少人以为信用卡透支不偿还只影响个人征信。但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延伸阅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作者:何易 谭迪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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