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别人落下的,我没偷。”近日,闵行警方侦破一起盗窃案,民警通过仔细查证、严谨研判,嫌疑人高某虽然反复为自己辩解,但是依然因涉嫌盗窃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4月5日13时许,闵行公安分局马桥派出所接到市民谢女士报警称,其中午在富国路一餐馆吃午餐,吃完饭后打车离开,上了车才想起自己的绿色挎包遗忘在了餐馆座位上,包内有1520元现金和证件、银行卡,而当她立即赶回餐馆寻找时却发现包已不见踪影,而从离开到回到餐馆只有六分钟。
接到报警后,民警调阅了监控视频。发现一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走进餐馆付款后落座在谢女士旁边的一桌等餐。此时,谢女士用完餐起身离开了餐馆。过了几分钟,黑衣男子回头发现了谢女士落下的包,他先是向窗外张望,然后又向内观察,在发现无人注意后,将包拿到自己身边的座位上。而服务员送上餐后,该男子边吃边数次张望,快速吃了几口后起身把包夹在黑色外套内自己的左侧腋下,匆匆离开了餐馆,从其点餐到用完餐离开仅用了五分钟时间。通过进一步追查,民警发现黑衣男子驾驶一辆红色小轿车离开,并很快确认了其居住地址。5月6日,嫌疑人高某被抓获。
高某到案后承认,4月5日,看到了谢女士落下东西后就起了贪念,匆匆吃了几口就起身把包藏进衣服里,没想到谢女士这么快回来找了。原以为只是“捡”了东西,没想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悔不已。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在公共场所看到别人遗忘的物品,应主动交到失物招领处或是交给警方。故意掩盖、偷偷转移他人的遗忘物品,很可能已触犯法律,切莫因小失大。
作者:何易
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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