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中医药法规执法检查座谈会,卫健委提出了中医药发展的7大难。
市卫生健康委介绍,目前,本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国际化、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中医药行业监管、中医药治理体系、中医药法落实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然而,对标新时期城市发展,本市中医药事业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中医药发展定位不明
目前公众对中医的认识比较片面,过于强调中医养生保健功能而忽视中医在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重大疾病治疗、康复中所发挥的作用。
针对上述情况,拟在《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时,对本市中医药发展进行明确定位,重点突出中医药在疾病防治和康复中的临床价值,充分体现中西医并重,并在今后工作中重点予以支持。
中医药服务价格过低
现行的中医药服务价格机制制约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充分发挥,虽然近些年来部分中医药服务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调增,但是由于基数较低,调增后的价格与成本仍不相匹配。例如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收费过低,不仅影响了医生积极性,也影响了中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进而阻碍中医医院中医办院方向;在上海市医药收费目录中,肛肠、骨伤类手术,中西医一样的人力和投入成本,但是收费相距甚远。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的调整机制。
部分中药饮片质量不高
中药饮片的质量问题虽然是一个系统性和国内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目前本市中药饮片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其次,由于招标统一价格的制约,本市无法在市场上拿到最好规格的中药。2018年国家对本市开展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指出,部分饮片为合格品但品质不高。
下一步,将在条例修订中针对解决中药饮片质量的瓶颈问题制定有关条款。此外,今年市卫健委将会同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实施中药饮片服务质量提升工程,以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全面提高本市中药饮片服务质量。
中药院内制剂的应用受限
在流通使用环节,随着本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原有的中药院内制剂调剂使用范围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同时由于中药院内制剂在管理上参照中成药管理,取消药品加成并纳入医院药占比考核,影响了医疗机构的生产积极性和临床应用。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配合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科学评估中药院内制剂临床使用品种和范围,充分发挥院内制剂作用,特别是对一些经典的中药外用制剂和临床确有疗效的院内制剂的调剂使用进行专项研究。
中医药评价标准缺乏
中医有自身的特点,而目前仍用西医的管理模式来管理中医医院,例如床位周转率、药占比考核等,恐会造成中医医院西医化。
市卫健委拟会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中医评价指标体系,在医院管理和人才管理方面有所创新突破。
中医药人员执业范围有限
《中医药法》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但与《执业医师法》关于不同类别医师的执业范围相关要求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定障碍。例如,中医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中医医师从事康复活动)、中医全科医生在全科岗位从事工作等方面,本市基层管理部门、专业学会、质控组织、医保部门等还没有达成共识。据了解,兄弟省市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市卫健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医药法》,制定可行的配套措施,解决人员资质障碍。
基层医学人才(包括中医药人员)短缺
部分远郊地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短缺影响了当地医疗服务,尤其是中医药服务供给。
2018年12月印发的《关于本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郊区全科医生(含中医全科医生)相对缺乏现状,提出一些倾斜的人才激励政策,包括定向培养郊区全科方向医学本科生、职称晋升政策向远郊地区进一步倾斜、完善全科规培生到远郊地区工作的吸引政策等3项具体内容和措施。市卫健委将积极落实意见内容,同时在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的力度。
作者:祝越
编辑:孔韬
责任编辑: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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