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迈入“深挖根治”的纵深阶段。为深挖彻查、严厉打击隐藏较深或仍在作恶的黑恶势力,市公安局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内容附后),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邮:sjshb2018@163.com;来信请寄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803号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政编码200083。上海市公安局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下阶段,市公安局将继续保持严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绝不让这些犯罪团伙坐大成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本市局良好的治安形势。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本市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取得全面胜利。
向全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主要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作者:何易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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