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变“私有”,男子因将共享汽车占为己用被警方抓获。近日,某共享汽车运营公司工作人员姚某向广富林派出所报警称,其公司所属的一辆新能源共享汽车于3月18日在三新北路某固定停车点内信号丢失,至今寻找未果,疑似被盗,遂向警方报警。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立案侦查。经对该公司提供的数据比对分析,警方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随后,民警经循线追踪在嫌疑人居住地将简某抓获。简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简某交代,其于当日14时许驾驶共享电动汽车至上述停车点,因一时贪念欲将该车占为己有。随后,其坐在车内拨打客服电话谎称车辆无法正常归还,待客服通过后台系统完成订单后,其破坏车内GPS并启动该车继续使用,后被警方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简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系统漏洞已被修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相关运营公司应尽量在停车区域安装监控,并提升防盗措施,以免给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此外,广大市民请合法合规使用“共享”产品,切勿因小失大,触犯法律。
作者:何易
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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