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因共享单车违规投放问题,北京市交通部门对哈啰出行实施行政处罚,要求自接到处罚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收回在北京市的全部违规投放车辆。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鉴于哈啰出行违规投放车辆事实清楚,且被相关部门约谈后拒不改正等严重情节,5月16日,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对哈啰出行实施了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北京市首次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哈啰出行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在城六区限制投放运营车辆,同时自接到处罚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收回在北京市的全部违规投放车辆。
2019年1月起,针对哈啰出行多次多点违规投放车辆问题,北京市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多次约谈该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收回违投车辆,但哈啰出行没有改正,反而继续新增投放车辆。数据显示,截止4月8日,哈啰出行在北京市投放车辆数量增至5万余辆,且车辆已扩散至城六区、通州区、房山区、大兴区、昌平区。除昌平区、大兴区外,其他各区均未与哈啰出行签订投放车辆协议。
同样在上海,今年年初,上海市中心街头突现大批全新的哈啰单车。经扫码后发现,这些车辆并未上牌便投入运营。
根据徐汇区1月9日形成并发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调研课题现场速记》显示,2018年9月,徐汇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约12万辆,至2018年12月底,已控制到约3万辆(不包括暂扣车辆2万辆)。其中,摩拜、ofo、赳赳、享骑、哈啰单车数量分别约为15000辆、8000辆、4000辆、500辆和5000辆。
值得注意的是,该调研速记明确指出,哈啰在徐汇区的5000辆共享单车,属于未经允许便在市区投放。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称,“禁投令”下,黄浦区人民广场附近出现不少“哈啰出行”的新车。面对“可能是骑行者闵行骑到人广”的说法,不少网友调侃称:“这么远骑过去,下车后腿不抖吗?”
作者:张晓鸣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邵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