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有一所特殊的、开在法院里的父母学校,自1989年8月初创至今,开设已有整整30周年。昨天(20日),长宁区法院与长宁区妇联举行了“为家撑起爱的天空”——第59期“为孩子父母学校”讲课活动。活动邀请了上海建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顾问张海燕为参会人员讲授《用心呵护,用爱护航——助力家长成为合适的父母》,受众与学员主要是上海长宁法院部分离婚案件当事人。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创建了我国大陆地区第一个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不断探索完善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未成年人审判的“圆桌会议”、“一二三四五”工作机制和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法和经验。近年来,长宁法院又积极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辅导、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少年审判的“长宁模式”,先后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上海市儿童保护白玉兰奖等二十余项全国及市级荣誉称号。
昨天的活动后,长宁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趁热打铁,对10起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法官们结合授课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有6件案件当场调解结案。还有3起案件,部分当事人已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妥善协商。
30年如一日,“父母学校”坚持通过开展办学活动,对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教育,倡导、维护和睦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问题,为孩子们坚守一片风平浪静的港湾。
学校办学采用了多种形式:观看微电影《离婚了,我们依然是最爱你的爸爸妈妈》专题片,聆听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专家的讲座,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现场庭审观摩,接受案件调解,普法进社区等等。其目的都是引导父母双方关注自身在家庭中的行为方式,正确处理夫妻、亲子关系,相互尊重、理解宽容,时刻做到孩子利益最大化。
对未成年人而言,家庭生活尤为重要,“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结构与家风,能给孩子带来正面影响,反之,则可能使孩子受到严重的心理伤害,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使父母们得到启迪,妥善处理夫妻关系、抚养关系和探望问题,帮助父母们为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在家庭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和成长,这就是“为孩子父母学校”的初心。
历经30年,“父母学校”从最初一个小小的“法庭学堂”发展到现在的规模,累计参训学员达6000余人、接受咨询达7300余人次,在调和家庭矛盾、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曾获得多个国家级荣誉。
去年,长宁法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成立“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全面受理未成年人及家事纠纷案件,更新了审判理念,创新了审判机制、方法。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有序融合、优势互补、理念互鉴,为维护良好的家风,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打出了更有力的组合拳。
作者:王夏迎 顾一琼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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