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会议指出,经今年2月12日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发起成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以来,在针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推动相关修法工作、发布首份省级跨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等方面,共同体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社会反响很好,中央依法治国办也给予了肯定,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局。
会议强调,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和市委依法治市委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准确把握共同体工作定位,对标中央和市委要求,将共同体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升共同体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会议通报了共同体成立背景,重点介绍了成立以来推进的主要工作:
一是对照世行标准,组织专家学者对世行评估问卷进行翻译核验,对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条款进行英译,并撰写系列文章,全面解读世行问卷;
二是承担相关课题研究,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三个司法解释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研讨会等。
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学会协会等40余家单位参加了会议,部分单位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常务副主任李芬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是一项很有创新意义的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协围绕本市营商环境的情况,开展了全面深入调研,作为共同体成员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将发挥政协民主协商的优势,积极参与共同体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民主监督,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建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市检察院已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在制度供给、权益保障、加强服务和增强企业获得感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同时建议,在共同体背景下,进一步加大对法治重大问题的梳理研究,强化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共同探索深化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新职能,并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进行必要有效的宣传和报道。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法学会将积极参与共同体工作,并在优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法学期刊加强宣传、打造法治研究智库方阵等方面,发挥好自身优势。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赵万兵:金融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中有相应的职责任务,法治在健全金融规则上有重要作用。作为成员单位,将积极参加共同体活动,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共同擦亮上海服务金字招牌。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姚建龙:共同体形式很好,有共同的价值理念才能把事情做好。上海政法学院愿意在提供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建议、服务保障企业走出去等方面作出贡献。
市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长卢爱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部门,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企业的难处、痛点,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张震:共同体是上海法治建设的一个亮点,希望共同体能够落地生效,发挥资源优势,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生态链做实。法治的核心是制度建设,共同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也将有助于推动人大立法工作。
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俞巍:共同体应围绕营商环境现实和具体问题开展工作;要将法治化作为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路径;要加强跨界合作,充分发挥跨界合作的凝聚力。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程金华:上海交大法学院愿意发挥人才培养和国际化优势,在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 “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面贡献力量。
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钱海啸:共同体是一项重要创新,公安机关责无旁贷,全力参与。同时建议,共同体在理论方面进一步细化,推动内涵体系化、目标明细化,明确各部门参与的重点,把工作做实做细,并在日常工作中推进;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可以在共同体下提出,节约协调成本。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卢勤忠:华政具备人才和研究方面的基础和条件,将加强与实务部门联系,在共同体中发挥相应作用。
作者:何易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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