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年7月1日即将施行。今天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融介绍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准备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市司法局巡视员刘平、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金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彭燕玲和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张立新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本市全面推动“全市整区域覆盖”垃圾分类,首批创建成功18个“示范街镇”,2019年度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居住区达标率有所提高,分类实效快速提升,可回收物回收量超过3300吨/日,湿垃圾分出量约6100吨/日,干垃圾焚烧及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2.4万余吨/日。
垃圾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多次对上海提出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近期,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黄融介绍,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上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自2月20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眼下,垃圾分类已成为上海市民最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黄融介绍,为大力推进《条例》宣贯活动,本市成立市、区、街镇三级宣讲团,培养宣讲志愿者队伍,宣讲师达到1700余名。市级党政机关带头,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培训,截至6月中旬,全市共举办培训1.3万余场,培训126万余人次。全市总动员,共举办1.4万余场宣传活动,发放1500余万份宣传资料,完成680余万户的入户宣传。此外,积极营造浓厚分类氛围,全市主流媒体大力开展成系列、成专题的垃圾分类科普宣传,“上海发布”“绿色上海”“垃圾去哪儿”等定期发布正确的分类知识,提供便民查询。
目前,全市分类覆盖质量正在稳步提升。“整区域”推进模式全面实施,在去年长宁等6个区实现“整区域覆盖”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动“全市整区域覆盖”。首批18个“示范街镇”创建成功,2019年度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分类实效快速提升,可回收物回收量超过3300吨/日,湿垃圾分出量约6100吨/日,干垃圾焚烧及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2.4万余吨/日。居住区达标率有所提高。今年4-5月份,对照居住区垃圾分类“五有”要求,全市随机抽样检查2700个住宅小区,“宣传告知、设施配置”规范率达到62.5%。
此外,全程分类体系加快建设。黄融介绍,全市的分类投放点改造积极推进,目前已完成1.3万个分类投放点改造,完成率75%,更新完善道路废物箱标识4万余只。分类收运体系基本形成。全市配置及涂装湿垃圾车982辆、干垃圾车3135辆、有害垃圾车49辆以及可回收物回收车32辆,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6106个、中转站121个、集散场6个。生活垃圾处置利用能力稳步提升。干垃圾焚烧能力已达到1.93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已达到5050吨/日。
据介绍,《条例》配套制度基本完成。本市关于《贯彻〈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制定18个配套文件,在市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用品目录、公共机构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目录、垃圾分类目录及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办法等已陆续出台。此外,相关委办局还制订了《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导则》《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随着《条例》施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系统也初步形成。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分类运输、分类中转至末端处置的全程信息化监管平台,在虹口区试点推进源头分类投放智能化监管。建立双向监督机制,因地制宜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执法检查力度空前。截至6月25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1.39万余次,依法查处违规案件1224起,教育劝阻13739人次,督促整改7822起。
黄融介绍,接下来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科学管理,坚持系统推进。注重党建引领,把垃圾分类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推广垃圾分类党建联建活动,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注重提质增效,积极推进达标(示范)区域创建工作,力争居住区分类达标率达到70%以上,完成全市域覆盖目标。推行综合考评,将第三方机构调查与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查以及专业考评相结合,定期开展考核评价。
二是健全分类体系,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条例》各项配套工作任务,开展配套文件宣传解读,编写完成《〈条例〉释义》。加快建成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完成全市1.7万个居住区分类投放点改造,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达到8000个、中转站达到170座。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建设,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20800吨/日,湿垃圾资源化能力7000吨/日。实施全过程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完善垃圾分类全程监管信息系统,集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
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促进习惯养成。全覆盖开展社区宣传动员。发挥居住区(村)党组织作用,推动形成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多位一体”动员模式,通过“面对面”告知方式,完成全市800余万户市民入户宣传。全面普及分类知识。进行“线上线下”培训,扩大《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知晓率,开展垃圾分类“七进”活动,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日制度。全方位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动员优势,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约,扩大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规模。
作者:李静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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