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上海市青浦区白鹤派出所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其公司的公共设施遭到恶意毁坏,其中包含电信公司的光缆交接箱,交通信号灯和公交候车亭等。7月16日,经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今年4月3日至4月9日期间,白鹤派出所连续接到4起报案,其辖区内的交通信号灯等公共设施遭到人为破坏。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方某,男,今年30岁,中专学历。看上去老实瘦弱的小伙子为何会作出这种行为?据其本人交代,多年来自己的感情和工作都颇为不顺,心中郁闷至极。
方某称,自己相亲了好几次,但是因为自身经济条件比较差,最后都没有成功。在工作方面,方某感到自己老是被同事合伙欺负,同事纷纷向其借钱却不还,导致自己生活捉襟见肘、心情郁闷。老板见其上班心思不在工作上,就把他开除了,方某就彻底没了收入来源。
感情和工作的不顺让方某急切地想发泄心中的苦水。3月底至4月初期间,方某在青浦区白鹤镇四处游荡,趁四下无人之际,在7处地点分别用手掰坏了三个电箱门,用砖头砸坏了两个光缆交接箱和三个人行信号灯,还将一个公交候车亭内的广告箱玻璃及路线信息牌砸坏。
经鉴定,上述公共财物毁损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定,被告人方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官提醒,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每个人都会遭遇不顺遂的阶段,但是难关终会过去。合理发泄能够理解,做出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则损人不利己,不仅侵害了其他公民的权益,也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
作者:周渊 胡佳来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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