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公园里的石凳上吃东西,相机就放在我身边,忽然听见有人叫’相机!相机!’,我一看,我的相机就不见了,公园路过的人告诉我我的相机被偷了”,被害人夏某说。
公安机关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戴某。经查,戴某趁被害人吃东西不注意时,窃得被害人夏某放在石凳上的数码相机及镜头,经估价,价值为人民币17000余元。之后,戴某将赃物以人民币7000元卖给了犯罪嫌疑人赵某。
赵某是一家回收二手手机、单反相机、相机镜头等数码产品的门店老板,他明知涉案相机及镜头来路不明,却依旧收购了该相机及镜头。
犯罪嫌疑人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赵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收购、销售,其行为也已触犯刑法,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19年7月29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二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点评:戴某公然在公园内实施盗窃,所盗物品就在主人身边,可谓胆大包天。戴某不知道的是,现在公共场所到处都是监控摄像头,他的违法犯罪行为早已被监控拍下,真正可谓“无知者无畏”。而犯罪嫌疑人赵某作为回收二手电子产品的老板,却在明知物品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依旧回收,其行为也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作者:周渊 吕亚南
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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