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低保、规范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程序,《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正式实施刚满四个月,市民政局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频频出台新举措,即将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此外,市民政局还出台实施了《上海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居村委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并试点实施“社区社会救助顾问”制度。
申请低保“一网通办”,“一证一表”即可办理
自1993年起,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十多年来,相关申请与审核确认程序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两年来,随着“一网通办”持续推进,困难群众希望救助申请程序能进一步便利化、简单化,基层部门则希望审核确认程序能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应运而生。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要求,申请人由过去的“户主”改为“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上了年纪、腿脚不便的低保申请人实实在在减轻了负担。新规也减少了申请时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供——下月起,困难群众申请低保只要提供“一证”(身份证明)和“一表”(“低保”申请表)即可受理。困难群众还可通过网络或就近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试点“社区救助顾问”,“被动救助”转向“主动救助”
在此前调研中,市民政局发现,社区中尚存极少数“不声不响”的困难群众。由于对社会救助政策不清楚、社会救助资源不了解,他们无法寻到最合适的救助途径。为此,市民政局今年将基层救助工作与去年启动的“社区民生顾问”制度相结合,在长宁区探索试点“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困难群体只要在社区内寻找到这些熟悉救助政策的救助顾问,就能轻松链接到最适合的救助资源。而依托于分散在各大社区的救助顾问,市民政局得以就近发现、甄别困难群众,帮助他们分析现状、诊断问题、提供指引、链接资源,由曾经的“被动救助”转为“主动救助”。
除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委会设置顾问点外,市民政局还在长宁区试点设置智能终端一体机,推出“线上救助顾问”,整合社会救助、受理中心办事指南和“居务通300问”内容,为困难群体提供基于智能语音技术的人机互动咨询服务。
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完善备案管理制度
截至8月底,本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5963户182942人。自去年开始,市民政部门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介绍,市民政部门重点推进五项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审慎开展审核确认工作;坚持“应退尽退”,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回头看,避免“漏保”;开展专项检查,提升工作效能;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此外,2012年起在各区建立的“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居(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也在今年得到完善:市民政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于7月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备案的人员范围和社会救助项目范围;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明确五项制度,包括及时备案制度、业务回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核查制度以及违规处罚制度。
作者:王嘉旖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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