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协作,努力打造示范区一流法治环境。9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上海青浦共同举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并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
根据协议,三地法院将建立长效协作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三地法院将建立健全三地法院跨域立案工作机制,建立案件识别清单,优化委托送达和事项办理,推进纠纷多元化解,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建立专项审判团队,不断深化跨域执行联动。
诉讼服务方面,三地将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建立案件识别清单、优化委托送达工作、提供委托事项办理、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关于跨域立案,将设立长三角跨域立案服务专窗,配备专用移动终端、扫描仪等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当事人提起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强制执行等申请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协作法院应及时接收相关诉讼材料并在线传送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应及时进行在线审查,确保跨域立案流程在15分钟内办结。
审判执行方面,三地将建立专项审理机制,建立专门审判团队,专项审理涉一体化示范区重点案件;还将深化跨域执行联动,推进执行一体化,完善执行信息共享、跨域执行协助、执行争议协调、异地委托执行等机制,简化三地法院异地执行手续。
据介绍,此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实现示范区法院全面司法协作,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系统性、集成性的司法服务保障。
作者:周渊
图片:许超摄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徐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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