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部分市民拖延处理交通违法的陋习,从今年的10月10日起,本市开始实施交通违法逾期未缴款加收罚款的措施。25日上午,长宁交警支队就一企业名下大量未处理机动车违法约谈该企业的法人,并责令该涉事企业停业整顿。
9时30分,企业法人董先生如约来到长宁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就其企业名下的45辆小型机动车的144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事宜,与其进行约谈。根据《上海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8条第1款规定,由于企业法人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15天,法人董先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当即表示将尽快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事实上,今年10月以来,长宁交警支队会同属地华阳路派出所已先后十多次上门催告,敦促董先生的企业能够对名下车辆的40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尽管在警方的督促下该企业已完成三分之二的交通违法行为清零,但还剩余144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目前,涉事企业已经被责令停业整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告一段落,之后警方还将对该企业重点关注。
交警提醒广大企业法人,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司机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企业法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何易
编辑: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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