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出租车司机顾某酒后驾驶营运车送朋友回家时追尾前方车辆被松江警方查获。经检测,顾某体内酒精浓度为15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
据顾某称,当晚其与朋友一起在石湖荡镇家中吃饭,期间饮用了一瓶黄酒,后其驾驶自己营运的出租车将朋友送回家中。当其驾驶至松蒸公路昆港公路路口西侧时,不慎追尾前方车辆。随后,对方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顾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确认其酒驾行为。
警方提示:广大驾驶员,尤其是营运车驾驶员应牢记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作者:何易
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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